-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標準 推薦度:
- 相關推薦
[熱門]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項目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熱門]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5篇](https://p.9136.com/00/l/d6c6b6c801_6136d9e1d9261.jpg)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
1、未經項目部、施工隊、班組安全教育,考試部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一經發現每人處罰50---1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未帶安全帽,每人/次處罰50元。
3、 2m以上高處作業無防護措施,未系安全帶的每人處罰100-200元。
4、酒后作業,每人處罰200元。
5、在施工現場內赤背、穿拖鞋、樓內大小便、從高處拋灑垃圾的每人處罰100-500元。
6、各種腳手架搭設,與結構拉結必須符合安全規范要求與規范相符,按規范設置剪刀撐、水平安全網和密目網,否則罰款500---20xx元。
7、腳手架材質、安全網等要有相應的資質、檢測報告、合格證等,未經復試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則處罰500-20xx元。
8、作業面未滿鋪腳手板,防護高度不到1.5m、與結構封閉不嚴或無防護、無安全措施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未按規定時間完成的每處處罰200-500元。
9、水平網架設必須符合有關要求,網內不得有雜物,否則每處處罰100元。
10、首層必須按要求搭設防護棚,除安全通道其他地方必須封嚴,否則每項處罰100-500元。
11、施工機械必須固定牢固,按規定搭設防砸防雨棚,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所有電線不得拖地明敷設,漏電開關定期檢查如果失靈請專業電工立即更換。否則不合格的每項處罰100--500元。
12、生活區、宿舍、庫房、施工現場、木工加工處、木料存放處、電氣焊加工處等必須按要求設置消防器材。否則不合格的每項處罰100--500元。
13、使用不合格的小型機具、手持電動工具、機械設備等無安全防護設施。配電箱、開關箱固定不牢固,未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線路無防護措施、配電箱損壞、無門、不合格的每項處罰100--500元。
14、塔吊施工作業期間、未按規定檢測、無運行記錄、雨季施工塔吊基礎積水、無排水措施、吊運散料捆扎不牢、散落下來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碰撞物體、腳手架等未造成后果的處罰200--500元。
15、在施工現場、生活區、出現打架、斗毆造成人員傷害的、尋釁滋事辱罵他人等根據情節輕重處罰500--20xx/人處罰(情節嚴重的或逐出工地或交公安部門處理)。
16、施工道路平整無積水、生活區衛生整潔干凈、環境衛生無污染、材料分規格碼放整齊、砂石成方。現場渣土、垃圾等時清理的、專人負責、灑水降塵的;保持衛生。施工做到活完料凈、場地清理未達到上述要求文明施工的每項處罰200--1000元。
17、明火作業、設施、設備部符合安全規定、無動火證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無證上崗作業;施工現場固定消防器材非火災發生動用、挪用的'處罰100--200元。
18、項目部例會遲到者、或無故不參加安全生產例會,班組沒有班前安全講話記錄的每次、每次處罰50--100元。
19、使用裸露插座、塑料線、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電器;使用電褥子、電爐、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衛生、臟亂差等每項處罰100--200元。
20、腳手架基礎未夯實、未墊通板、不堅固、不平整、雨季下沉懸空、有積水、無排水溝措施,處罰500--1000元/處。
21、物料提升機、卸料平臺搭設與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方案不符、防護不到位、無限重標識、機械設備等進場未經有關單位驗收,投入使用的處罰500--1000/天。
22、腳手架、樓層、屋面等不得集中存放超出安全規定的物料和零散材料一經發現每處處罰200--500元。
23、施工隊無管理制度、沒有建立安全責任制、沒有按要求設置安全管理人員的處罰100--500元/天。
24、施工隊沒有安全教育臺賬、特種工作登記臺賬、及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等處罰200元。
25、施工現場各種材料碼放不齊、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每處處罰100--500元。
26、違反安全、質量、消防、環境衛生、文明施工要求,經安全管理監督部門、監理、甲方、項目部發給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和造成嚴重后果停工的由施工方承擔主要責任。項目部處罰1000--5000元。
27、惡意損壞公共財產、不合理使用原材料、有浪費現象發生的根據情節輕重處罰200--5000元。
28、施工現場施工時施工隊沒有專職安全員巡視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員不聽從項目部管理人員管理的,處罰100--500元或清除出工地。
29、如存在以上問題被處罰的分包單位,由公司財務部門在勞務費中扣除。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保護項目職工及現場職工的健康,提升施工防護水平,預防各類事故,消除人員傷亡,提升經濟效益,特制訂本規定。
二、本規定是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公司的相關文件精神,并結合項目部的具體情況制訂的,現場全部管理人員、施職工員(包含臨時進入現場的人員等)及進入現場的施工單位及所屬施職工員必需認真執行。
三、現場施工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制訂切實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本制度規定了各職工、各單位在項目安全環保及文明施工中必需遵守的規則和應負的責任,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要根據本規定學習相關文件,并傳達、貫徹到所屬施職工員。
第二章 細則
一、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一)通用職責(適用于項目部管轄范圍內及進入施工現場的全部人員)
1、遵守國家法律、公司及項目部的各項管理制度,遵守交通法規,嚴以律己,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
2、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學習并理解現場各種標識,進入現場(特別是到施工工作面)做好自身的保護工作,保證自己不違章;
3、一線施職工員,特別是測量工、質檢員、工長及現場操作人員等要嚴格按照安全要求采取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等保護措施;
4、學習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常用知識,發現安全隱患或違章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告項目部相關管理人員;對發現安全隱患或違章行為不及時制止者,項目部將進行重罰;
5、技術人員編制施工方案或進行技術交底時,首先要考慮安全;工程管理人員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安排施工,并對方案或交底的安全系數進行核實;
6、材料及后勤保證人員在碰到安全需要時,要盡力進行配合,不得推委;
7、項目各級人員負責相應安全職能范圍內的內業資料的整理。
(二)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的職責
安全小組成員經常深入工地,檢查施工現場安全設施,落實各種安全措施,對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隱患隨時提出書面整改措施,并限時整改,對安全預防措施執行不力的人員和單位進行教育,提出批評并處以個人或集體罰款,情況嚴重者可以直接令其停工整頓。
(三)各類人員及部門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成都市相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制訂本工程的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措施,對本工程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加強對安監部門的領導,把安全納入領導工作的重要議程,支持他們正確執行檢查、停工、越級向上級反映三大權利。
(3)嚴格遵守和執行施工生產、安全技術、勞動保護“三同時”規定,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資金。
(4)根據國家和上級要求,不斷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加強勞動保護監督檢查。
(5)按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解決安全生產隱患,使用施工現場、工作場所、機電設施等經常處于良好狀態。
(6)開展好職工安全教育,做好特別工種的安全培訓和新職工的“三級安全”教育。
(7)監督催促相關部門按期報送事故統計資料,并對其準確性負責。
(8)組織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練和實施。
2、安全員安全管理職責
(1)安全員是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勞動保護法規及新標準、
新規范的具體執行者,對項目部認定的目標管理負有直接責任。
(2)做好安全生產和目標管理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現場把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善意見,及時發現處置各種事故隱患。
(3)負責工地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的資料檢查記錄和存檔保管。
(4)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三級教育及特別工種培訓、考核發證工作,同時做好上級下達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有權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險情,有權制止停工整改,并速報上級領導處置。
(6)對違規者經奉勸無效,有權對其處以罰款等其他處置方案。
3、項目保衛消防員安全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及《成都市施工現場消防保衛標準》,執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法制、消防宣傳工作,做好以“四防”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
(3)維護工地治安,發生治安事故幫忙相關單位進行偵破。
(4)組織消防法規和滅火知識的學習。
(5)制訂防火工作計劃和滅火方案,適時組織消防演練。
(6)發現火險及時向相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落實整改情況。
(7)發生火災隱患帶領義務消防員進行撲救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幫忙相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
4、安全質量部安全職責
(1)監督檢查本項目經理部貫徹執行國家和成都市相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頒發的條例、規定、制度、辦法、措施的實施情況,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主持每周一次的安全生產例會。
(2)深入施工一線,把握安全動態第一手資料,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參與安全生產會議,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
(4)負責傷亡事故報告和事故統計工作和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5)參與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以書面通知的形式通報。
(6)負責制訂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安全操作細則、安全措施,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訂或審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并監督檢查落實實施情況,確保全部的安全設施都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7)監督檢查和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5、物資部安全職責
(1)按照施工技術要求和物資供應計劃,供應的設備和材料,必需符合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
(2)負責物資倉庫和危險品運輸的`安全,建立健全收發、登記、保管、退庫、防火、防爆、看守等管理制度。配合相關部門按照安全制度,做好物資倉庫,易燃、易爆品庫的選點和建筑。對不符合領取危險品手續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絕發放。
(3)在采購或提運有毒材料及各種危險品時,必需討取其性能說明書記合格證,并配合相關部門確認使用范圍,無說明書及產品合格證者,不得下發使用。
(4)負責防護、防寒用品和相關設備的申請、采購、保管、發放、收回等工作,并保證質量。如因勞動防護用品不合格造成了事故,應負安全責任。
(5)負責供應項目所需的設備和物資。
(6)按照相關規定管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做好本部門的職工安全技術教育。
6、財會部安全職責
(1)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要求和本單位安全技術的實際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資金、勞動保護用品資金及其它安全生產所需資金,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相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負責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資金的撥付工作。
(4)幫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手續。
(5)建立安全資金使用臺帳。
7、辦公室安全職責
(1)制訂與交通安全相關的規章制度,并將規章制度及時傳達給每位司機,組織學習交通法規,對傳達學習的時間、地點、參與人、內容有詳細記錄,并有簽到單。
(2)檢查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及違章情況,制訂獎罰措施,對違章司機提出處置意見。
(3)監督催促、檢查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堅決做到不違章派車。
(4)負責全項目的食堂采購及食堂的管理工作,把好進貨渠道關,對所進食品必需索要發票,生肉有檢疫證明,不能到小商販處購買食品。
(5)負責辦理食堂的衛生許可證,炊管人員的健康證。
(6)平時經常檢查食堂的衛生情況,每月定期檢查一次,做好檢查記錄,對不合格的地方提出整改措施。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保障工地的綜治消防安全,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根據消防綜治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結合本工地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經理對本工地的消防綜治工作負領導責任,綜治部門協助做好消防綜治工作,負有督促、檢查、指導的責任,消防負責人對施工現場的消防綜治工作負直接責任,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消防綜治工作。
二、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合同中,要有防火、綜治的內容,會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設單位共同搞好消防綜治工作,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搭建臨時設施、材料堆放等均應符合消防綜治的.安全要求。
三、消防安全、人人有責,進場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施工操作需要使用明火,應由班組長每次填寫“動火申請單”,而經現場負責人批準,發給動火證,并指派專人看管,同時與用火人共同檢查并熄滅余火后方可離開。
四、易燃易爆物品(如乙炔、氧氣、油漆、油料等)存放點、使用點和有可燃易燃物施工點,要劃定一定范圍的禁煙禁火區,并設醒目標志,配置一定數量滅火設備,在禁火區內禁止吸煙、動火。
五、凡施工需要安全電氣設備,使用機電設備,下班時由使用人員切斷電源、關閉電箱。嚴禁在工地、宿舍內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電鈑鍋、電熨斗等),確因生產需要,由工地負責人批準,專職電工要對用電安全經常檢查。
六、木工間、油漆間嚴禁吸煙、動火,現場的刨花、木片、油回絲、草包等可燃易燃物,本著誰操作誰清除的原則,下班時由當班的操作人員各自清掃施工現場,把廢料、邊料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安全場所,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七、施工現場的電焊工(氣割),必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氧氣與油類不得存放在一處。
八、危險品倉庫、油漆、木工間、配電間、伙房等應保持一定安全距離,設防火標志,配置種類合適的滅火機,工地配備的一切滅火設備,不準挪動位置,無火警不準動用,消防設施前,要保持道路暢通,嚴禁堆放雜物。
九、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查出的問題由公安保衛部門通知有關單位及時整改。
十、如發生火災、失竊后,除應采取相應措施外,應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爾后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違反以上規定,按有關規定處理。
XXX集團有限公司
XXX項目部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4
起重工
1起重指揮應由技術熟練、懂得起重機械性能的人員擔任,指揮時應站在能夠到全面工作的起點,所發信號應事先統一,并做到準確、宏亮和清楚。
2 80噸以上的設備和構件,風力達五級時應停止吊裝。
3所有人員嚴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環應使長度方向受力,抽銷卡環應預防銷子滑脫,有缺陷的卡環嚴禁使用。
5起吊物件應使用交互捻制的鋼絲繩。鋼絲繩如有扭結、變形、斷絲,銹蝕等異常現象,應及時降低使用標準或報廢。
6編結繩索扣(千斤)應使各股松緊一致,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毫米。用卡子連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三個。
7地錨(樁)應按施工方案確定的規格和位置設置,如發現有溝坑、地下管線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采取措施。
8使用繩卡,應將有壓板的放在長頭一面。
9使用二根以上繩扣吊裝時,繩扣間的夾角如大于100度,應采取防止滑鉤等措施。
10用四根繩扣吊裝時,應在繩扣間加鐵扁擔等調節其松緊度。
11使用開口滑車必須扣牢,禁止人員跨越鋼絲繩可能彈及的地方。
12起吊物體,應合理設置溜繩。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5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管理,消除施工中的因公傷亡事故,為職工提供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特制定本施工項目的.安全預控管理目標。
一、管理目標
1、傷亡控制指標
死亡率為零、重傷率為零、月輕傷頻率0.2‰以下,杜絕死亡事故的發生。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
施工現場管理必須符合部頒標準(JGJ59—99)的要求,得分率必須達到85%以上。
3、安全管理人員持證率100%,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施工現場安全各項設施合格率100%,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率100%,勞動保護用品及防護用品合格率100%,發放、使用率100%。
4、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合格率100%。
預控目標:市級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目標的保證措施:
(一)加強對職工與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以人為本,加強對職工和民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和安
全知識培訓,進一步貫徹落實以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認真學習貫徹《建筑法》《勞動法》和部、省、市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規定,提高思想意識。項目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做好新職工進場三級安全教育和節前節后的安全教育,深入開展“安全周”“安全月”“三不傷害”等安全教育宣傳活動。
(二)強化安全管理、確保安全達標
1、建立健全以項目經理為首、主管工長、項目技術負責人為輔、專職安全員、班組兼職安全員為骨架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層層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到人,實現目標管理。
2、安全管理資料,使之起到考核、指導、見證作用。
3、對多發性事故進行專項治理,重點抓好對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坍塌、機械傷害、中毒等事故的積極防治,制定合理措施計劃,認真交底組織落實,防止事故發生。
4、安全管理做到“七到位”即:
(1)安全規章制度落實到位
(2)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3)安全檢查制度到位
(4)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到位
(5)安全設施機械設備檢驗準用到位
(6)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投入到位
(7)對事故違章查處到位。通過做好以上工作,不斷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三)搞好文明施工,樹立企業形象
嚴格貫徹落實規范標準,從工地的大門、道路、作業場地、辦公區、職工宿舍、生活設施、食堂、廁所等嚴格按標準逐條落實,并制定相應的措施制度,保證文明施工,使工地真正成為保定市文明建設的“窗口”。
(四)加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科學管理,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技術含量,不斷改善作業環境和勞動條件。
不斷學習科學的管理方法,對事故隱患采取預測、預控、預防的措施,實施有效對策。控制危險點,消除事故源,做好超前防范工作,堅持“先防護后施工,無防護不施工”的原則。使整個施工活動的全方位、全過程、從開工準備工作日起就一環扣一環的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以上該工程目標及實施主要措施,望工地嚴格執行。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6
一、項目經理部必須對建設單位提供的設計施工圖進行認真會審,防止因設計不合理或設計文件有遺漏而導致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項目經理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和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針對性強、實施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
三、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范和規程;必須全面考慮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工程特點和作業環境。
四、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必須根據需要有設計、有計算、有詳圖、有文字說明,并應實行分級審批制度。
五、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未獲得批準之前,相應工作不得進行。
六、項目施工過程中應根據現場及外部環境實際情況的變動對原定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進行修訂變更。
七、原定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的修訂變更必須依照審批程序及時辦理修訂審批手續,否則應停止施工作業。
八、危險性較大和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應按照《危險性較大分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報告制度》的規定在施工前單獨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相應組織專家論證工作。
九、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留存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及方案的附件。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7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中地調發〔20xx〕187號)
各局屬單位: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已經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二十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執行。
中國地質調查局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地質調查項目管理工作,保證地質調查項目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國地質調查局(以下簡稱“地調局”)組織實施的地質調查項目。
第三條地質調查項目分為計劃項目、工作項目,項目負責單位分別稱為計劃項目實施單位(以下簡稱“實施單位”)、工作項目承擔單位(以下簡稱“承擔單位”)。
第四條地質調查項目管理原則
(一)地質調查項目實行法人單位負責制;
(二)分級管理、下管一級、分類指導、條塊結合;
(三)項目管理與項目運行分開。
第五條地質調查項目管理包括立項與計劃編制、任務書的編寫與下達、設計書的編制與審查、項目任務變更與報告制度、項目質量管理、野外驗收、成果報告的編寫與審查、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項目竣工決算等地質調查工作全過程。
第二章項目管理職責
第六條地調局主要管理職責
(一)確定工作部署,組織項目立項工作;
(二)編報項目計劃建議、預算建議;
(三)編制、發布項目要點;
(四)組織審查計劃項目可行性報告;
(五)編制下達計劃項目任務書;
(六)組織計劃項目和重大工作項目設計和成果報告審查;
(七)計劃項目實施過程監督檢查,計劃項目、工作項目重大調整的審批。
第七條大區地調中心主要管理職責
(一)負責對實施單位系地方地質調查單位(地勘體制改革后,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中央所屬地勘單位,以下簡稱“地方地調單位”)的立項建議初審;
(二)負責對實施單位系地方地調單位的項目變更初審;
(三)負責轄區內計劃項目及所屬工作項目經濟管理工作;
(四)受地調局委托組織計劃項目設計與成果報告審查;
(五)組織監審專家對轄區內工作項目及計劃項目進行質量抽查。受地調局委托查處重大質量事故;
(六)參加實施單位組織的工作項目設計審查和野外驗收工作;
(七)按規定接收本轄區內工作項目地質調查成果資料。
第八條實施單位主要職責
(一)編制計劃項目可行性報告;
(二)編寫計劃項目設計;
(三)組織編制本計劃項目中的工作項目立項建議;(四)向工作項目承擔單位下發任務書;
(五)組織工作項目設計審查;
(六)工作項目實施過程管理;
(七)組織工作項目成果報告審查;
(八)集成、整合工作項目成果,提交計劃項目成果報告。
第九條承擔單位主要職責
(一)編制工作項目立項申請書;
(二)編寫工作項目設計;
(三)組織工作項目具體實施和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四)提交工作項目成果報告;
(五)受實施單位委托組織工作項目成果報告審查;
(六)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及規定的原始資料。保管地質調查原始資料和實物資料。
第三章立項與計劃編制
第十條地調局根據地質調查工作規劃、國土資源部計劃編制要點,擬訂工作部署總體方案和計劃項目安排意見,編制、發布地質調查計劃項目要點。
計劃項目要點應明確工作地區、工作周期、目標任務、實物工作量、預期成果、經費概算和計劃項目實施單位等內容。
第十一條實施單位根據計劃項目要點,組織編制工作項目立項建議。
(一)實施單位為地調局局屬單位、行業地勘單位的,其工作項目立項建議,由實施單位初審后報地調局。
(二)實施單位為地方地調單位的,其工作項目立項建議(包括新開項目和續作項目)由實施單位報所在大區地調中心,大區地調中心初審后報地調局。
(三)工作項目立項建議以計劃項目為單元上報。立項建議包括立項建議報告、項目建議表、新開項目立項申請書和續作項目評估報告。編寫要求見附件一。
續作項目不需編報立項申請書,但應向實施單位提交項目進展和下一工作安排建議,由實施單位組織評估并編制評估報告。
第十二條工作項目立項建議不得超出計劃項目要點所確定的工作內容。項目經費預算總和不得超出計劃項目要點所列經費額度的10%。
第十三條地調局根據計劃項目要點要求,對新開工作項目立項申請進行論證。
第十四條通過評估的續作項目和通過論證的新開項目,納入地質調查項目計劃建議和預算建議編制范圍。
第十五條地調局根據國土資源地質調查經費的可能,在綜合、協調的基礎上,按照先續作、后新開和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選擇項目,并編制地質調查項目計劃建議和預算建議,上報國土資源部。
第十六條實施單位根據地調局的布置和要求,按照財政部項目支出預算管理有關規定,按計劃項目編制“項目申報書”、“項目支出預算明細表”及“項目可行性報告”,并附項目可行性報告的“評審報告”。
第四章任務書的編寫與下達
第十七條地調局收到國土資源部下達的國土資源地質調查項目計劃之日起20日內,編制完成項目任務書。項目預算下達之日起10日內,向實施單位下達計劃項目任務書,并抄送項目所在地的大區地調中心。計劃項目任務書編寫與下發要求見附件二。
第十八條實施單位自收到計劃項目任務書之日起xx日內,向承擔單位下發工作項目任務書,抄報地調局和項目所在地的大區地調中心。工作項目任務書編寫與下發要求見附件二。
第五章設計書的編制與審查
第十九條實施單位、承擔單位自收到項目任務書之日起,30日內向組織審查單位提交項目設計書(或工作安排)。設計書包括技術部分和預算部分。編寫要求見附件三。
第二十條項目設計書送審稿,應保證評審之前送交專家審閱。
第二十一條組織審查單位自收到設計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設計書的審查。審查工作包括設計書的評審和審批。
第二十二條組織審查單位應聘請熟悉相關專業領域及項目情況的專家進行項目評審。專家組一般由5-7人組成,其中經濟監審專家一般為2人。
設計書審查要求見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設計書評審采取會審或函審形式。
會審組織單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并簽署組織審查單位意見后,向設計書提交單位下發評審意見書。
函審組織單位負責專家函審意見的整理,形成專家評審意見,并簽署組織審查單位意見后,向設計書提交單位下發評審意見書。
第二十四條設計提交單位自收到設計評審意見書之日起10日內,完成設計書的修改,并提交組織審查單位。由組織審查單位向設計提交單位下發設計審批意見書。
設計審批后,設計提交單位,向組織審查單位提交項目設計書紙介質三套、電子文檔一套。
第二十五條實施單位在本計劃項目內的工作項目設計審查結束后7日內,向地調局報送設計審查工作總結、審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四)和設計書紙介質一套、電子文檔一套,同時報送項目所在地的大區地調中心。
第六章項目任務變更與報告制度
第二十六條項目實施過程中,對項目的名稱、工作年限、主要實物工作量、目標任務、工作地區、項目工作程度、預期成果和經費預算等需進行調整的屬重大變更,由承擔單位、實施單位逐級正式行文報地調局審批。其中,實施單位為地方地調單位的,應通過大區地調中心報地調局。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調整,由承擔單位報實施單位審批,報地調局備案。批準同意調整的`項目要按要求補充設計書。
第二十七條地質調查項目實行工作報告制度。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報告分為季報、半年報、年報和專報。第二季度季報與半年報合并編報,第四季度季報與年報合并編報。地質調查項目專報為不定期報告。
工作報告以紙介質和電子文檔形式由承擔單位報送實施單位,同時抄報項目所在大區地調中心。實施單位按計劃項目匯總報送地調局。
地質調查項目專報以紙介質和電子文檔形式直接報送地調局。
季報應于下季度首月5日內、半年報于7月10日內、年報于次年1月10日內報地調局。
第二十八條地質調查項目實行綜合統計報告制度。各單位按有關統計制度要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報送統計報表。
第七章項目質量管理
第二十九條地調局負責地質調查項目質量檢查工作的管理、組織與協調。組織監審專家對局屬單位承擔的計劃項目和工作項目、行業地勘單位承擔的計劃項目、國土資源部有關直屬單位承擔的計劃項目和工作項目進行檢查。對大區地調中心負責質量檢查的項目進行抽查。
大區地調中心負責組織監審專家對本單位和轄區內地方地調單位承擔的計劃項目及其工作項目、行業地勘單位和院校承擔的工作項目進行質量抽查。
監審專家由地調局統一聘任。
第三十條地質調查項目質量檢查包括技術檢查和經費檢查,由承擔單位、實施單位、大區地調中心、地調局分級組織進行。其各自的技術檢查職責及具體要求見附件六,經費檢查職責及具體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承擔單位應建立健全嚴格的質量檢查和責任制度,承擔單位的檢查工作包括項目組自檢、互檢和承擔單位抽檢等。
第三十二條地調局組織抽查的工作項目比例一般不低于當年地質調查工作項目總數的5%,大區地調中心組織抽查的工作項目比例一般不低于當年轄區內地質調查工作項目總數的20%。
第三十三條地調局負責地質調查項目重大質量事故的查處,也可委托地區地調中心或有關單位組成調查組進行查處。
第三十四條鼓勵項目承擔單位按照GB/T19000標準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地調局或國家承認的認證機構的認證。
第八章野外驗收
第三十五條有野外實物工作量的地質調查工作項目,應在現場進行野外驗收。
第三十六條野外驗收工作原則上由實施單位負責,部分工作項目可委托承擔單位進行。地調局和大區地調中心視情況可派人參加。
第三十七條承擔單位在野外工作結束前30日,向實施單位提出野外驗收的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三十八條實施單位收到野外驗收申請10日內,確定驗收單位和專家組成員,并與承擔單位協商確定驗收時間、地點。
野外驗收組一般由3—7人組成,組成人員應覆蓋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專業。
野外驗收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該項目的參加人員和顧問,以及其他有可能影響驗收工作公正進行的人員應當回避。
第三十九條承擔單位應負責提供野外驗收所需的全部合格資料。
第四十條野外驗收結束后,野外驗收組應提交驗收意見書(意見書格式見附件七),組織驗收單位對驗收意見書進行審核、簽署意見,并通知被驗收單位。
第四十一條驗收意見明確應補充野外工作的,承擔單位應按要求及時補充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組織驗收單位提交補充工作總結,經組織驗收單位認可后,方可轉入最終成果報告的編寫。
第九章成果報告的編寫與審查
第四十二條地質調查項目應按照有關規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編寫項目成果報告。項目成果報告的編寫與評審要求,見附件八。
第四十三條成果報告提交單位在完成項目報告并進行初審后,向組織審查單位填報成果報告審查申請表一式兩份,同時附單位初審意見。
第四十四條地質調查項目成果報告審查工作分為評審和審查兩部分。評審形式分函審和會審兩種,以函審為主。組織審查單位根據成果報告審查申請及項目情況確定評審形式和評審專家人員組成。
第四十五條成果報告評審和審查依據為項目任務書、設計書、設計評審意見書、設計審批意見書和有關技術標準。
第四十六條評審應形成專家評審意見,組織審查單位據此簽署評審意見書,下發項目成果報告提交單位。
第四十七條成果報告提交單位在收到評審意見書30日內按照評審意見書對成果報告進行修改后,送組織審查單位審查。
第四十八條組織審查單位在收到修改后的成果報告xx日內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成果報告,由審查單位下發審查意見書,同時報地調局業務主管部門和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各一份。對審查未合格的報告通知成果報告提交單位限期完成修改。
第十章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
第四十九條承擔單位為地質調查資料匯交單位。地調局大區地調中心和發展研究中心為地調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管理部門。
第五十條大區地調中心負責接收本單位和轄區內地方地調單位完成的工作項目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地調局發展研究中心負責接收其他地質調查成果資料。
第五十一條地質調查資料匯交單位應在成果報告審查意見書下發之日起18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資料管理部門匯交地質資料,并向地調局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紙介質和電子文檔資料各一式二套。
第五十二條匯交的地質調查成果資料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地調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管理辦法要求。
第五十三條地調局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在每季度開始10日內向地調局上報上季度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情況統計報表。
第十一章項目竣工決算
第五十四條地調局組織實施的地質調查項目均應進行竣工決算,并以工作項目為單元,由工作單位按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編制項目竣工決算報告。
第五十五條編制完成的地質調查項目竣工決算,應按有關規定審查報批。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實施單位、承擔單位發生偽造資料、弄虛作假、不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或不提交項目工作報告、截留挪用項目資金等有關管理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地調局將對其進行通報、不受理新開項目的申請、停止新開項目、終止續作項目等處罰。
第五十七條地調局、大區地調中心有關管理人員在項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惡劣影響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處分。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明確安全保證資料收集的范圍,規范安全保證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項目施工過程中各級單位安全保證資料的管理。
3.名詞解釋
(無)
4.責任
項目部安監部負責項目部安全保證資料的建立、保存和整理,并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安全保證資料的管理。
5.管理規定
5.1安全資料管理范圍
5.1.1項目部應收集和保存的資料
5.1.1.1職業安全衛生、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5.1.1.2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關于安全方面的制度、文件主要包括:
(1)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體系管理手冊
(2)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體系程序文件
(3)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管理體系作業文件
(4)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實施細則
(5)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6)項目部安全管理運行規則
(7)職工安全違章處罰暫行規定
(8)關于建立、健全“電力建設安全風險、安全監督制約、安全教育激勵機制”的意見及實施細則
(9)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關于工傷事故和安全違規責任者的處罰規定
(10)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關于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上報的規定
(11)關于印發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獎懲實施辦法的通知
(12)對安全事故責任者的處罰處理暫行規定
5.1.1.3安全培訓教育類,主要包括:
(1)專職安監人員登記表AQ-25
(2)包工隊職工體檢表AQ-05
(3)培訓辦班登記表
(4)培訓辦班記錄表
(5)三級安全教育的教材
(6)三級安全教育考試答卷
(7)安全教育考試登記臺帳AQ-07
(8)新入廠人員三級安全教育卡片
(9)安全考試統計臺帳
(10)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AQ-15
(11)高處作業職工體檢表AQ—17
5.1.1.4安全防護用品和安全設施類,主要包括:
(1)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管理臺帳AH-FH11-01(AQ—10)
(2)勞動防護用品申請計劃
(3)勞動防護用品進貨臺帳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登記臺帳
(5)勞動防護用品預算單
5.1.1.5工作會議類,主要包括:
(1)安全工作會議(安全例會)記錄AQ-16
(2)安全檢查會議紀要
(3)相關的會議紀要
5.1.1.6安全檢查驗收類,主要包括:
(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表(建設部)
(2)電力部安全檢查表
(3)定期安全檢查記錄AQ—11
(4)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不符合糾正通知單AH-SG14-03(AQ-09)
(5)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不符合糾正反饋單AH-SG14-04
(6)不符合項管理臺帳AH-SG14-01
(7)違章記錄管理臺帳AH-SG14-02(附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違章處罰通知單)
(8)糾正與預防措施計劃AH-SG14-05
(9)檢驗狀態標識標簽
(10)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檢查表
5.1.1.7安全設施類,主要包括:
(1)安全網支掛驗收表AQ—12
(2)“四口”及臨邊防護驗收表AQ—13
(3)移動安全防護設施申請表(AQ-24)
(4)安全防護設施制作驗收入庫清單AH-SS11-01
(6)安全設施預算單
(5)安全設施發放登記臺帳
5.1.1.8事故管理,主要包括:
(1)工傷事故登記臺帳
(2)事故分析處理及報告書
(3)《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建設系統企業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5)《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職工工傷事故月份匯總審核報表》
5.1.1.9現場環境管理,主要包括:
(1)環境因素調查表AH-HJ02-01
(2)環境因素評價表AH-HJ02-02
(3)重大環境因素極其控制計劃清單AH-HJ-02-03
(4)采暖鍋爐環保驗收報告
(5)采暖鍋爐檢查表AQ—22
(6)環境檢測記錄AH-Jx13-02
5.1.1.10現場施工用電管理,主要包括:
(1)臨時用電巡查記錄表AH-SD11-01
(2)施工用電線路系統驗收表AQ—18
(3)電氣設備安裝驗收表AQ—19
(4)絕緣電阻測驗表AQ—20
(5)臨時用電申請單AH-SD11-02
(6)漏電保護器測試記錄AH-SD11-03
5.1.1.11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主要包括:
(1)項目部文明施工目標分解系統圖AQ—035.1.1.12危險辯識及處理(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方案管理)
(1)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檢查記錄AH-MB04-01
(2)環境目標、指標、管理方案AH-MB04-02
(3)職業安全衛生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控制計劃表AH-MB04-03
(4)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重大危險因素月控制計劃AH-ZW02-004
5.1.1.13周轉性材料,主要包括:
(1)腳手架驗收表AQ—14
(2)模板工程驗收表
(3)模板工程拆模申請表
5.1.1.14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2)安全措施計劃實施記錄
(3)作業指導書
(4)安全技術交底
(5)安全技術交底統計表AQ—23
(6)安全施工交底簽證書AQ—26
(7)安全施工作業票
AQ-215.1.1.15安全管理類,主要包括:
(1)項目部安全保證體系管理網絡圖AQ-01
(2)項目部安全目標分解系統圖AQ-02
(3)《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月報表》
(4)包工隊使用情況統計表AQ-08
(5)分包單位安全資質審查表AQ-04
(6)安全文件登記表AQ-27
(7)安全文件發放登記表AQ-28
(8)安全獎勵登記臺帳AQ-30
(9)相關的總結、活動記錄
(10)交流與協商管理臺帳AH-xJ08-003
(11)計量器具管理臺帳AH-Jx13-04
5.1.1.16業主、監理、地方政府監督部門要求的記錄
5.1.2施工隊伍應收集和保存的資料,主要包括:
(1)站班會記錄
(2)每周安全學習記錄
(3)本單位目前安全管理網絡
(4)作業指導書
(5)安全交底
(6)安全文件及登記表
(7)不符合整改通知書
(8)不符合登記臺帳
(9)整改反饋單
(10)每日安全巡查記錄(工作日志)
(11)安全違章處罰登記
5.2項目部安全保證資料的收集、整理
5.2.1安全內業管理員到公司安監部領用已做完符合性評價的國家、部門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在包頭以外地區施工時,不需領用包頭市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5.2.2安全內業管理員收集施工所在地方頒布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以及監理、業主的相關規定,同時由安監部部長組織對這些規定進行符合性評價。
5.2.3施工過程、安全管理和安全監察過程中產生的各種記錄,各級責任人員應按職責規定認真填寫,記錄的書寫字跡要清楚、工整,版面整潔,不得使用易褪色的'書寫材料(如鉛筆)書寫和繪制,交由安監部安全內業管理員保存,安監部安全監察員負責監督,記錄所需的表樣由安監部提供。
5.2.4安全內業管理員應于一項活動全部完成或周期較長的在一階段后,及時整理(裝訂、編目、立卷)記錄,以便于存取及檢索,同時,有義務催促安全監察員及時收集相關的記錄。
5.2.5安全內業管理員收集記錄應完整,如活動記錄包括方案→制定措施(計劃)→實施→驗證→改進;檢查記錄應包括計劃→實施策劃→檢查→整改→驗證,各階段的記錄均包括在內。
5.2.6安全內業管理員應及時收集各相關方的相關記錄。
5.2.7需要移交業主和公司的職業安全衛生與環境的相關記錄,由安監部安全內業管理員負責整理,并交由工程部統一組卷移交。
5.3保管、歸檔
5.3.1項目部安全保證資料由安監部安全內業管理員負責保管。
5.3.2安全內業管理員應采用文件柜、文件盒保存資料,并注意防潮、防霉,確保資料不丟失、不損壞、不變質。
5.3.3與工程相關的記錄保管期限按《工程文件資料收集歸檔辦法》執行,其它記錄的保存期按公司檔案室規定執行。
5.3.4記錄歸檔應做到齊全、完整、整潔、裝訂整齊,符合要求。
5.4借閱
5.4.1所有資料的借、閱,必須通過安全內業管理員,閱覽完成應及時退還安全內業管理員;如需要借出的資料,必須填寫資料借出登記表,并由借用人簽字,安全內業管理員有義務催促借用人及時退還資料。
5.4.2所有資料需要借出,必須通過安監部安全監察員及以上人員的批準;外單位需要借閱資料,由安監部部長批準
6.相關程序及規定
6.1國電電源[20xx]49號《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了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項目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設施“三同時”法律法規,確保公司建設項目(工程)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及消防標準,保障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防止環境污染,根據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的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建項目和引進的建設項目。
3、 總體要求
建設項目的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的'投資應納入建設項目預算。
4、 職責內容
(1) 基建部
負責公司建設項目的立項和驗收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a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
b在建設項目立項時,應含有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的論證內容;
c編制(或審批)建設項目計劃任務書時,應含有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設施所需投資計劃;
d根據建設單位報送的建設項目驗收專題報告,組織對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2) 安全辦
對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及檢查。其職責為:
a監督檢查建設單位及承擔建設項目的單位 “三同時”的執行情況;
b根據建設項目的需求,配合基建部完成公司負責項目前期的預評價工作;
c違反“三同時”規定的建設單位及承擔設計、施工等任務的單位,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檢查其整改情況;
d參與對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查及三查四定工作;
e建立健全建設項目“三同時”臺帳。
5、 公司應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管理。
(1)在進行可行性研究論證時,必須進行安全論證;
(2)設計單位在編制初步設計報告時,應同時編制《安全專篇》
(3)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審查批準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設施的設計,并確保施工質量;
(4)按照國家建設項目竣工驗收規范進行驗收,不符合安全規程和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不得驗收和投產使用;
(5)建設項目正式投入運行后,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設施同時投入使用;
(6)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應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作好變更記錄,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6、 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革新等項目的設計,必須執行以下規定:
(1) 設計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等設計規范和標準。
(2) 設計采用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產品時,必須有鑒定報告。
(3) 新產品轉入批量生產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采用成熟的工藝方法。
b工藝條件的選取應符合安全要求。
c具備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報警裝置及發生事故的緊急處理裝置等)。
d設備選型和建構筑物,應符合防火、防爆、工業衛生等標準和規定的要求。
e設計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評價。
7、 審查初步設計或方案時,應有安全、環保、消防及衛生部門參加評審工作,凡未經上述部門簽署同意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8、凡引進先進的工藝裝置和技術,必須同時引進先進的安全、環保、消防及職業衛生設施和技術,或在國內配套相應水平的設施和技術。
9、施工過程中,應有人負責安全、環保、消防、衛生設施的施工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施工中的缺陷。
10、公司安全辦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凡安全、環保、消防、衛生設施沒有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試車,或經考核達不到原設計要求的,項目均不能驗收或投入使用。
11、 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0
安全生產責任制:
根據組織體系明確各層次部門(安全環境管理部等)以及相關人員(項目經理、安全總監等)的崗位職責,對實現安全生產要求負責,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橫向到邊、層層負責,縱向到底。
安全方案編制審查:
根據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13號)及公司安全技術管理規定,編寫專項的安全施工方案,并經相關人員審核、批準后實施。
安全專項資金保障:
項目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施工單位應保證建設工程安全措施施工現場臨時設施費用專款專用”等相關規定確定確保資金投入制度。設立專用帳,建立安全費用計劃、審批制度等。
安全檢查制度:
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施工現場的登高作業、三寶四口、臨邊防護、機械安全、施工用電進行經常性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施工生產中隨時開展安全檢查,由項目經理組織,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相關成員共同參加,按照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對每周(月)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綜合大檢查。
安全教育制度:
對項目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對進場工人落實“三級”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增強保護能力。建立班前活動等。同時要加強資料收集。
特種作業持證上崗制度: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時必須了解和掌握安全技術特性,采用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后,方可進行作業等。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安全技術交底實行逐級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施工隊長、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班前活動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是每個作業班組開始上班前用15分鐘時間,由班長組織全班人員進行安全活動教育,可用安全講話、開短會等形式,結合本周或當日作業特點,以提高操作者安全意識,防止事故為目的的活動。班組應每周組織一次班前安全活動,可利用班前或班后進行。活動必須有數據記錄,參加人員本人簽名。
機械設備安裝驗收、檢查制度:
大型設備必須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安裝、以及使用,并對機械設備性能進行定期檢查,確保作業的安全。
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單位(專業分包)要服從總包安全的統一管理,并各自單位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各分包進場都要簽訂安全協議書以及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以便進行管理。在生產過程中,通過例會、安全巡查等方式進行安全管理。
消防管理制度:
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工作,安排各級防火責任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建立和完善現場各項防火制度。
組織各施工作業人員學習消防知識,經常開展宣傳教育,向職工普及消防知識,維護和保養消防器材設施,發生火災時迅速報警,積極撲救,嚴格執行臨時動火“三級”審批制度。
環境管理制度:
嚴格按照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標準,落實工地環境保護措施,重點監控對大氣污染、對水污染、噪音污染、廢棄物管理和自然資源的合理使用,最大限度減少施工活動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衛生管理制度:
劃分區域負責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清潔整齊。
施工現場辦公室、倉庫、職工宿舍保持環境清潔衛生,班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擺放整齊。廁所必須落實專人清潔,保持時時清潔,便槽不得有積垢,嚴禁隨地大小便。
工人作業地點和周圍必須清潔整齊,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時清理。嚴禁隨地丟垃圾,污水、廢水不外溢
安全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為了確保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順利進行,并提高施工現場全體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意識及積極性,經項目安全部特制定獎罰條例。經過例行檢查、周檢等方式對施工現場安全情況進行考評,根據情況將對分包單位進行獎罰。并制定明確的獎罰細則。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1
1、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建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管理活動,承擔組織、領導安全生產的`責任。
3、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定期檢查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4、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規定,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2
1外協隊伍的安全管理堅持“誰用工,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外協隊伍的安全管理實行項目部、作業隊、施工隊三級管理。施工隊必須設置專兼職安全員,并將人員名單報作業隊、項目部備案。
3項目部負責對安全生產實施檢查、監督;作業隊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施工隊負責施工過程安全的控制。
4在施工合同和協議簽定時,應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的義務和責任,外協隊伍必須服從項目部和作業隊的安全管理。保證所施工的工地達到安標工地的'要求。
5勞務工進場48小時內,施工隊必須向項目部申報辦理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向作業隊申報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提供身份證和相關證件、資料。未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和未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不得安排上崗。
辦理從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和安全培訓的有關費用由施工隊承擔或者按合同約定。
6外協隊伍安全教育和培訓:
6.1上崗前,所有教育及培訓由各項目部安質部組織,并開展工作。不得委托外協隊伍自行培訓。教育經費由用人單位承擔。外協隊伍自行教育的內容,可作為安全教育的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崗前教育及用人單位的監督義務。
6.2安質部必須針對工程特點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對班組長、安全員以及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培訓。
6.3學習內容:安全生產必備的國家、行業、建指、局指、上級的安全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識。
6.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由項目部協助或施工隊自行組織送外安全培訓取證,經考試合格,并持有專門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同時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臺帳。
6.5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使用前由作業隊總工程師組織,施工技術、安質人員參加,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技術應用的培訓。
7勞務工日常管理納入作業隊日常管理內容,與本單位職工同等對等。按安全管理辦法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見相關安全管理辦法)。
8積極改善勞務工的生活、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條件,外協隊伍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和發放,由相關施工隊負責免費提供,應按本單位員工同等對等。
9不準使用不滿16周歲的人員和使用女工從事有禁忌的勞動;不宜使用超過60歲的勞務工;特種作業人員、高空作業人員須經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了對員工勞動保護,安全生產基本知識的教育和安全技術的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法制水平,使他們能自覺遵守企業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減少和消除不安全行為,保證項目實現安全生產。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及我工地的.情況特制定以下規定:
1、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之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2、對新進場的員工,由其他施工現場轉入本現場的員工,在本現場工作的因工作需要轉換工種的工人(包括聯合力量的管理人員及工人),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才能進入工地上崗操作。
3、教育內容包括: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程,以及季節性施工的方案、措施。
4、培訓時間:公司安全教育為16小時,項目經理部安全教育為16小時,班組安全教育為8小時。
5、項目經理部對受教育人員考試成績進行登記造冊建立檔案。
6、凡是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經由北京市勞動局指定的培訓機構進行培訓,取得合格的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7、項目各級管理人員(包括分包的管理人員)必須積極參加由局、公司等有關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培訓教育,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及素質。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4
1.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
2.班前檢查制:專職安全員必須督促與檢查班組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進行了檢查;
3.外腳手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實行驗收制,凡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動制,經理部每周一要組織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本周的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作必要的交底,使廣大工人能心中有數,從意識上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5.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項目經理部每周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整改,并作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
6.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實行年審制,每年由公司統一組織進行,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違章指揮;
7.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與事故報告制;
8.危急情況停工制:一旦出現危及職工生命財產安全險情,要立即停工,同時即刻報告公司,及時采取措施排除險情;
9.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必需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操作。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5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加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本領,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現根據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項目實際,制訂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定期組織全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勞動安全衛生標準,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安全文化、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職工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置程序、相關事故案例及事故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的學習。
2、新職工、合同職工及民工上崗之前必需進行2-7天的技術安全操作培訓,上崗之后不斷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進行施工作業交底。
3、在每一個分項工程開展之前,要對職工講授安全操作規程,并堅持上班前5分鐘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作到分工明確,各負其責。
4、分工種、分施工項目、分工點、分班組定期講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提升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以及技術操作本領。
5、對特別工種經常進行操作規程檢查和安全生產教育。
6、定期進行安全生產考試,以促進職工安全生產概念,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
二、安全培訓制度
(一)項目部職工必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二)項目部職工每年應當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1、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2、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并持證上崗外,每年還應當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3、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4、特別工種(包含電工、焊工、架子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人貨兩用電梯司機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每年仍應當接受有針對性地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5、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6、候崗、調崗、轉崗的職工在上崗前,應當接受20學時以上的安全培訓。
(三)新員工在通過公司安全培訓后,還應接受項目部對項目和班組的二級安全培訓教育。他們只有通過考試后才能上崗。
1、項目部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是:現場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項目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2、班組安全培訓的主要內容是:該類工作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分析、勞動紀律和崗位平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四)各班組管理部門和負責人必須根據施工作業和施工特點,在冬、雨季和節假日前后及時重視對現場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避免違法作業。
(五)項目部必須建立員工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未接受安全教育的職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經營管理活動。
(六)項目部制定年度員工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報公司(分公司)備案。
(七)項目經理、安全員、技術人員等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管理組織組織實施;項目部組織對待崗、轉崗、轉崗的一般員工、新上崗、新到現場的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八)建設部主管部門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統一批準的職工安全培訓培訓方案和教材。
三、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以暴露生產流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明確重點,落實整改,確保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