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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車間管理制度(通用12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電氣車間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電氣車間管理制度 1
為加強車間技術資料的管理,充分發揮技術資料在生產中的作用,以更好地服務于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1、車間技術組長:負責保存車間內的圖紙、重要設備說明書及控制系統等各類技術資料;各班組應設立一名責任心較強的技術資料管理員,主要負責班組內的圖紙、說明書等技術資料的管理工作。
2、各類重要電氣說明書,所有圖紙等各類技術資料均由技術組組長統一管理保存(各班組保存的電氣說明書及圖紙等技術資料由各班組登記造冊保管,各種技術資料嚴禁流失到個人手中)。資料室保存的技術資料,車間內的人員均可到資料室查閱或借閱,并辦理借閱手續。外來人員借閱需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借閱手續。
3、所有技術資料、圖書等借閱時間最長為兩周,如有需要可續借一周。對到期不能按時歸還的,每拖后一天給予5元的罰款。對于資料室存放的獨份技術資料,只準查閱不予借閱。
4、各類新購電氣設備的隨機資料由開箱驗收人收集整理后交分管技術人員存檔。新(擴)建項目、技改技措項目的各類電氣設備的隨機資料及竣工圖紙應在項目開車正常后一個月內由各項目負責人負責把竣工資料交到分管技術員存檔。
5、各類電氣技術參數修改或變更的原始記錄要全部交分管技術員存檔,由分管技術員登記造冊,以備查閱。同時修改或變更設備所分管的班組應做好相應的修改或變更記錄。
6、借閱的各類電氣說明書、圖紙等技術資料如有丟失,將視技術資料的'價值對借閱人給予5——100元的罰款。對于車間資料室和各班組缺失或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的各類圖紙等技術資料,由設備所分管班組的分管技術管理人員和班長負責組織收集整理,以確保車間內各類技術資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電氣車間管理制度 2
1、目的作用
加強對電氣設備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章程,對日常的使用檢修工作進行規范,是確保電氣設備安全、正常運行,防范各種事故發生,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保障生產順利進行的必要措施。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職責
2.1 對電氣設備的管理需要有科學的態度和嚴謹、認真、細致的工作作風,因此機修車間要加強對配電室及電氣修理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員保持高度負責的工作狀態,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2 由于電氣設備的管理專業性很強,公司總師辦及設備動力科應在專業技能上加強對工作的指導,特別是對關鍵、重要設備的操作和檢修,更要經常深入到現場進行工作督導,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裝的電氣設備,必須經交接試驗合格,方可交付車間(部門)投入運行。
3.2 預防性試驗是檢查鑒定運行中供電設備和高壓電氣設備(電力變壓器、電力電纜、高壓配電裝置、高壓電機等)的絕緣性能、導線接頭的質量及電氣保護裝置動作的可靠靈敏程度,是確保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手段。
3.3 預防性試驗周期規定,原則上結合各車間(分廠)的電氣設備大、中、小修進行,一年一次預防試驗工作,超周期不試驗,由設備所在部門負責。
3.4 由設備能源科編制預防性試驗規程、報表等,預防性試驗人員實施執行。
3.5 預防性試驗工作,由設備主管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電室高壓電氣,由機修車間提出計劃,直接與市供電部門聯系試驗工作,計劃交設備科備案。
3.5.2 各生產車間的高壓電氣,由設備所屬部門提出計劃報設備科審核、備案,電氣副總批準,交機修車間負責試驗工作。試驗后,由機修車間提供試驗報告,試驗數據要準確可靠,交設備科和設備所屬部門歸檔備查。
3.5.3 設備所屬車間應派出電工配合被試設備進行拆裝線,并協助機修車間進行高壓試驗工作。
3.6 列入年度計劃的預防性試驗的高壓電氣設備應做到不漏試,標準不得降低,嚴格按國家現行規定的規程執行。
3.7 電氣在預試過程中,若發現主要設備的絕緣顯著降低或重大絕緣缺陷和擊穿時,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組織分析及時搶修或更換,搶修或更換試驗合格后,方可投人運行。
4.繼電保護裝置的整定、校驗
4.1 繼電保護裝置是電氣設備安全運行的衛士,它可以排除或縮小故障的范圍,保護電力系統和設備的安全運行。
4.2 各種高壓電氣設備保護整定計算要正確,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鑒定不當造成保護樞動誤動或越級跳閘。
4.3 繼電保護裝置調整校驗動作要可靠,靈敏度要高,運行要正確,動作率必須達百分之百。
4.4 凡經整定的繼電保護裝置要加以鉛封,不準隨意亂動、亂調。
4.5 按照國家現行試驗標準,每年進行保護調整校驗。
4.6 投人運行中的繼電保護裝置,由配電值班人員或維護電工進行定時巡回檢查,在運行日志上,要詳細記錄保護裝置動作的次數和原因、信號反映影響范圍。運行中出現誤動或越級跳閘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車間匯報,車間應組織主管人員到現場檢查整定值及保護裝置,必要時重新調整,先做傳動試驗,找不出原因再做繼電器的解體檢查直至解決問題。
5.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
5.1 建立和完善電氣設施的'防雷保護設施,是防止雷電對電氣設施造成損壞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變(配)電室必須具有防止直擊雷、感應雷及防止雷電波人侵的保護設施。防雷保護設施應做到先進合理,參數配合恰當,動作靈敏可靠。
5.3 隨著電網系統的逐步擴大,從設計上應不斷采用國內外先進防雷措施和設備,提高全廠電網系統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對防雷設施進行檢測,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廠應于每年雷雨季節到來之前,以機修車間為主,設備科參加,組成電氣防雷檢查組,對防雷設施進行監督檢查,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限期解決。
6.絕緣油的管理
6.1 絕緣油的管理是一項有特殊要求、技術性很強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絕緣強度,延長電氣設備的檢修周期,保證電氣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6.2 運行中電氣設備的絕緣油,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試驗標準,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號的絕緣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須混合使用時事前應做好混合試驗,符合下列要求,方準許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質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較差的一種油質。
6.3.2 新油與運行中的油相混合時,其油質不應低于運行油之質量。
6.4 所有電氣設備上變壓油,應每年進行一次取樣擊穿試驗,做簡化試驗,其簡化試驗項目包括閃點、酸、酸堿反應(其結果報告應存人檔案),不合格者,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
6.5 電氣值班人員對運行中的變壓器、電壓互感器、油開關等備應定期檢查(對公用設施,機修車間負責定期檢查)于規定油品和泄漏者,應向主管人員反映,及時處理。
6.6 對大型變壓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兩三年做一次油色譜分析。
7.主要電氣設備檢修
7.1 主要電氣設備的檢修周期,應損、腐蝕、老化等規律,安排檢修。
7.2 對主要電氣設備應強調“檢”字,只有及時地檢查出問題及時排除,才能保障其強使用中的監控管理。
7.3 對于正在運行中的設備故障,在接到報告后,維修車間組織修復工作。對修理件,使設備盡快運行。
7.4 對于按間隔周期定時定點檢修的設備,應在檢修前三天通部門并按檢修內恢復工作狀態。
7.5 設備在檢修過程應根據不同設備的具體情況,按公司設備動力科制定的檢修標準嚴格執行。
8.雙票制度管理
8.1 為了確保安全停電、送電,對電力檢修作業,實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電氣工作人員在高壓電氣設備上進行安裝、檢修、調整和試驗等工作,必須遵照工作票的規定,履行工作票手續。
8.3 架空線路及電纜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時,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4 各車間電源進線開關及配電屏計劃停電檢修和試驗等工作,必須斷開一級電源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及施工負責人必須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5 事故處理及消除嚴重設備缺陷,屬于哪一個車間,該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或施工負責人應到廠總配電室履行工作票手續。
8.6 各車間如果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等工作時,如不需斷開上一級電源的開關時,車間電氣主管人員應在本部門配電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續。
8.7 凡計劃停電檢修或試驗,以及事故處理等工作結束后,必須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續人員到廠總配電室辦理復電手續。
9.關于避免觸電事故
9.1 嚴禁無電工證人員在電氣設備上的工作。
9.2 嚴禁無經驗電工和未在工作地段兩段掛接地線的情況下在高壓電氣設備上作業。同時,驗電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嚴禁約定時間停、送電,配電線路停電必須使用“停電區域圖”。
9.4 嚴禁無人監護,單人在高壓設備上工作,施工前必須遵守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的規定。
9.5 嚴禁不使用操作票進行倒閘操作(事故處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應記入操作記錄本)。
9.6 嚴禁未經核對盲目操作(核對設備名稱、編號、開關刀閘位置、操作模擬圖)。
9.7 嚴禁不按規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操作。
電氣車間管理制度 3
為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增強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程的自覺性,保障員工的.健康安全,避免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廠教育
1、新入廠人員(包括新工人,外包工和培訓、實習、外單位進入本廠人員等)均經過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小于24學時。
2、車間級教育由分管安全的車間主任負責,教育內容包括本車間生產特點,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險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訓及預防工傷事故的主要措施及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經考試合格,才可分配到班組。
3、班組級教育由班長負責,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任務、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技術規程,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經考試合格、才可到崗位學習。
二、日常教育
1、車間管理人員及班組長利用每天的早會經常性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思和法制觀念。
2、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安全活動每周一次。
3、在大修或重點項目檢修前,車間要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并經考試合格方可參加檢修。
4、員工上崗前必須指定導師對其進行崗位相關技能和知識傳授。
5、每年必須至少進行一次安全考試,成績記入安全作業證內,考試不合格,允許補考一次,凡考試不合格者,進行上崗培訓。
三、特殊教育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取得特種作業證后才可從事特種作業。
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期限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特種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除取得特種作業證外,還必須取得本單位的安全作業證。
4、發生事故后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電氣車間管理制度 4
一、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把安全放在首位,形成以正主任為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員、技術員、技師、班長為主力的安全群體。
二、每月召開一次由安全第一責任人主持的安全分析會,4日前將安全情況匯總報安監科。
三、每周由班安全責任人組織班員進行一次安全學習,內容根據安監科的安排進行,檢查總結交流一周的安全工作,布置下周安全生產工作,并作好記錄,由車間領導和安全員每月檢查一次。
四、車間領導經常深入工作現場,檢查違章、違紀的人和事,發現違紀者立即制止,并進行教育,不聽勸阻者按車間“勞動考核細則”處理。
五、認真進行每次的安全大檢查,根據安監科的要求進行,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做好整改措施。
六、工作前開好工作票,工作時工作票負責人檢查并交待所作的`安全措施,要求工作票合格率為100%。若發現工作前不開票(事故搶修除外),不簽或代簽,不消或代消、不辦理延期手續者按《南昌發電廠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處理。
七、認真組織好每年一次安規考試及檢修規程考試,對未考或不及格者進行補考。
八、每月進行一次生產技術考問,技術專欄、技術講座。
九、發生事故本著對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障礙以上由車間組織分析,并請有關部門參加,差錯以上由班分析,三天內交出事故報告。
十、大修前對各生產班組手提電動工具進行檢查,測試,做到半年一次對手提電動工具、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用具進行檢查、測試。
十一、對外來工作人員及臨時工,若進入電氣范圍內工作需派人監護。
十二、對重要檢修作業及危險場所作業,油區動火作業,監護人、安全員、車間領導到場監護,并請有關領導及部門負責人親臨現場監護。
十三、積極配合保衛、安監科把消防工作做好,管理好車間所管轄的消防器材。
電氣車間管理制度 5
為適應公司生產形式的需要,加強車間值班管理,有效地組織處理好生產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到組織到位、責任明確,確保電氣設備的長周期、穩定運行,特制定本規定。
1、車間管理人員及班長周末休息日按車間排定值班表值班;班組周末休息日值班人員(包括班長)各班組根據情況自行安排,但必須保證能夠滿足當前生產的需要,每周五下班前須將周末休息日值班人員名單報車間審批后上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2、各班組要嚴格按車間對倒班及值班方式的要求安排好值班人員,若有調整月底前將下月值班人員名單報車間備案。
3、車間夜間由排定的車間值班管理人員負責進行生產組織、值班管理,車間值班人員代表車間行使管理權,有權調集車間范圍內的一切人力、物力。
4、倒班人員不允許私自換班,杜絕連續值班,有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否則一律視為違紀。
5、倒班人員應嚴格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串崗、脫崗,不得做與生產無關的事,班組值班期間不得臨時請假,如確有特殊情況必須征得車間值班人員同意并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6、值班及倒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巡回檢查制度,要定時按路線巡檢(每8小時不能少于一次),巡回檢查必須由兩人進行,做到發現問題先從自身查起,不得與工藝人員發生爭執。
7、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小事不過班,大事不過天;半小時內原因判斷不明或處理不了的`問題要及時通報車間值班人員,重大事項或一小時內無法處理的電氣故障要迅速向車間領導及調度室匯報,凡在事故狀態下組織、處理不力,不服從命令的班組和個人,將按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8、值班人員接現場電話后必須在15分鐘以內到達現場,無正當理由拖延時間者按違紀處理。
9、做好“四防”工作,及時處理現場電氣故障,工作完不成不允許交班(工藝原因除外),認真填寫值班日記,詳細做好重大事項、電氣設備巡檢及故障處理情況的記錄,嚴禁隱瞞事故。
10、車間值班人員要按時參加公司生產調度會,值班期間要深入現場了解設備運行情況,對各崗位勞動紀律檢查不得少于一次,并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11、車間值班人員應及時向車間領導詳細匯報夜間設備運行及故障處理情況,臨時領用的倉庫物資材料三天內辦理正式領用手續。
12、雷暴天氣、凝凍天氣等特殊氣候必須有一名車間領導在公司值班。
13、車間值班人員按公司規定安排休息或上報加班。
電氣車間管理制度 6
一、控制室環境管理
1、為確保控制室的溫度、濕度、粉塵度等滿足微機保護設備的運行環境要求,衛生每班至少清掃一次。
2、門窗封閉嚴密,不得私自開啟,控制室溫度冬季控制在20℃,夏季控制在25℃;濕度控制在35%--75%之間。
3、嚴禁將食物帶入控制室或在控制室內吃飯,以免引入鼠類危及計算機安全運行。
4、操作人員應保持操作臺、打印機和操作鍵盤等表面清潔,確保無銹蝕、無污物。
5、嚴禁在操作臺上和防靜電地板上放置水盆、水壺、水杯及其他雜物。
6、本控制室實行定置擺放管理,不得隨意挪動。必須使用或挪動的工具、物品,應盡快恢復,本班次不能恢復的.,應與接班人員交待清楚,測量用具、鑰匙等重要器具,還應做好記錄。
7、外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批準方可進入控制室,并且在變電所進入、離開登記本上登記出入時間。
8、車間加強清潔文明監督管理,按規定嚴格進行考核。
二、控制室設備管理
1、控制室所有設備由負責班組負責管理。
2、監控系統操作員站、打印機由值班員(經車間考核認可的正式上崗人員)操作使用,嚴禁非法操作或交由其它人員操作,否則一切后果由值班人員負責。
3、值班人員應文明操作,愛惜設備,鍵盤和鼠標操作須用力得當,輕拿輕放,嚴禁連續擊打鍵盤和鼠標等惡意操作行為,以免造成操作員站死機,影響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對于違章操作造成后果的,依據損壞程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4、嚴禁操作人員隨意打開機柜門,發現異常應立即處理并通知技術人員到場。
5、為了避免電磁波的干擾,控制室內禁止使用電焊機、沖擊鉆等強電磁干擾的設備。
6、未經批準,禁止使用操作臺下部和機柜內的專用電源插排。
7、嚴禁隨意移動計算機、顯示器、打印機,避免拉動或碰傷設備連接電纜和通信電纜。
8、保存好系統軟件光盤、隨機書面資料,建立檔案,不得轉借、刻錄,嚴格按程序借用。為避免微機系統感染病毒,嚴禁在系統計算機上使用外來存儲設備,如移動硬盤、u盤、磁盤等。
9、值班人員認真按時巡檢,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并按時匯報。
三、控制室技術管理
1、值班人員認真記錄設備及系統的開停時間,填寫報表記錄;服務器、控制器、卡件、電源、空調運行記錄及組態修改記錄。
2、操作人員認真操作,出現問題立即通知技術人員,對報警、故障信息做好詳細記錄,以便分析原因。
3、監控系統正常運行情況下,嚴禁操作人員退出監控畫面,操作員只能在操作權限下操作,嚴禁用其它身份登錄。
4、操作站和工程師站密碼由專人負責、定期更改,密碼嚴格保密,不得隨意傳播。操作員個人密碼由本人控制,不得轉借、盜用、共用、濫用或越權使用。
5、組態修改由維護工程師按程序進行,并嚴格執行審批簽字制度。即由分管技術員或維護工程師提出修改方案,車間分管主任簽字后執行。修改人員要對所修改的內容負責,保證完整性和正確性。組態修改權限范圍:車間分管技術員、分管主任、主任。
6、修改組態時要嚴格執行各項檢修工作票,認真填寫《計算機組態修改記錄》逐級審批,修改時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做好詳細記錄,修改完成后,及時存盤備份,數據光盤、書面資料及時入檔保存。
電氣車間管理制度 7
一、目標
為了加強企業對電氣設備設施操作、維護、檢修工作,開展對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定,和防爆電氣設備、線路檢驗和維護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電氣設備設施操作、維護、檢修安全要求
(一)電氣設備操作安全要求
1、電氣設備操作人員必需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評,并持證操作。
2、電氣設備設施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企業電氣設備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電氣設備如遇跳閘時,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閘,不得強行送電。
4、電氣設備開啟后,應檢驗各電氣儀表,待電流表指針穩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電氣失火時,應先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滅。嚴禁用水及其它液體滅火器進行滅火。
6、發生人體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緊急搶救。但在未切斷電源之前,不得和觸電者直接接觸,以免再次發生觸電。
7、全部接電設備應接地良好,接地電阻不得大于相關要求,電氣設備不應有漏點現象。
(二)電氣設備維護安全要求
1、電氣設備應保持清潔,立即清掃其表面粉塵,定時添加軸承潤滑劑,設備周圍應保持良好通風散熱條件。無妨礙安全運行雜物。值班及操作人員應親密監視多種安全儀表,并常常檢驗設備外殼表面溫度。當儀表顯示超出警戒線或設備表面溫度超出許可值時,應采取對應方法使其恢復正常。
2、運行中如發生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采取緊急方法,并立即上報。
(1)電氣設備發出異常響聲或異常氣味。
(2)負載電流忽然超出許可值。
(3)電氣設備及線路忽然出現高溫或冒煙。
(4)電氣設備連接部件松動或冒火花。
(5)設備殼罩破損。
3、經驗收合格投入運行電氣聯鎖及其它安全保護裝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確需更改應報企業安全技術責任人同意后方能進行。電氣設備保護開關因故障跳閘(或熔絲熔斷)應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運行。保護開關及保護繼電器動作電流調整部件,不得任意撥動,更換熔絲應按設計要求額定電流更換,不應改用其它規格熔絲。
4、企業防爆區域電氣設備不得任意拆除、添加。因為技術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電氣設備時,應由企業安全技術責任人同意。
5、僅在發生事故或停電時才使用備用電源裝置,及多種事故報警信號設備,應定時試運行,確保一直處于完好狀態。
6、防雷接地裝置每十二個月雷雨季節前應全方面檢測一次,防靜電導除裝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裝置每十二個月干燥季節應全方面檢測一次,發覺不合格應立即處理。
(三)電氣檢修安全要求
1、全部電氣檢修工全部必需經過嚴格技術培訓和安全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
2、電氣檢修工要隨身攜帶完好電氣工具和儀表,電壓等級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全部必需認真聽取前一班對各設備運行情況匯報,了解掌握工作面全部設備現有狀態。
4、維修電氣設備時必需佩戴絕緣保護用具,嚴格實施停送電制度,停送電要有專員負責,檢修開關所控制設備時,此開關要停電并懸掛“有些人工作,嚴禁合閘”牌,并有專員看管,嚴格實施企業停送電管理要求。企業防爆區域內電氣設備檢修,必需經分析在周圍20米范圍以內可燃氣體合格時,才準打開電氣設備,而且在切斷電后用相同級電筆測試,確定無誤后,進行放電,以后才可進行全方面維修,維修完確實無誤后,才可送電。
5、嚴禁帶電移動、拆接、搬遷和檢修電氣設備及線路。
6、全部電纜不準有明火接頭、破口、漏電現象,電纜如出現破口,應采取和熱補有相同效能冷補后,才許可送電。
7、全部電氣設備嚴禁明火操作,電氣設備檢修時,對防爆面要妥善保護,不得砸壞,確保防爆面光潔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銹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適量均勻。
8、在檢修電氣設備時,要同時檢驗電氣設備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臺設備達成完好標準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個繼電保護裝置失靈時,電氣設備不得投入運行。
10、全部電氣設備全部必需滿足防爆要求,并達成完好標準后,方可投入運行。
11、需要更換電纜或重新做電纜頭時,首先要停電而且閉鎖開關必需對所更換,電纜進行絕緣搖測,在做頭完成后,檢驗電纜接線絕緣阻值,必需達成完好標準。
12、電纜接線符合完好標準,同時屏蔽線要可靠接地,決不許可接線松動,發燒和損壞芯線,接線柱損壞要立即更換,接線完成檢驗確定無誤后才可運行。
13、照明不得無故缺乏和隨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動和臨時吊掛,照明系統完全接好后方可送電,照明燈發生故障應立即更換,不得將故障照明燈繼續連在系統中,不得帶電拆裝照明燈及接線。
14、檢修電氣設備最少必需兩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停送電嚴格實施企業停送電管理要求。
三、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定要求 電源系統安全性是指電網短時間內抗干擾能力,即在事故情況下電網可連續供電能力。電力系統可靠性是指長時間、連續正常供電概率,屬于電網計劃范圍。
生產技術部和電儀車間要從電壓波動、電氣設備老化和質量問題、過電壓、絕緣強度不夠、電纜絕緣老化發生相間短路、繼電保護誤動作、自動安全裝置問題等常見電氣事故,對企業電源系統進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風險評定,制訂切實可行防范方法,加強設備維護人員專業素質培訓,確保企業電源系統安全可靠。
四、防爆電氣設備、線路檢驗和維護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電器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評合格人員操作、使用、維護和保養。
2、防爆電器設備應按制造廠要求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3、設備上保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可靠性。
4、防爆電器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清潔。
5、設備運行時應含有良好通風散熱條件,檢驗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出產品要求最高溫度和溫升要求;
6、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正常,振動值不得超出要求。
7、運行中應常常檢驗電機軸承表面溫度,保持要求油量,溫度不得超出要求;
8、外殼各部位固定螺絲不得松動。
9、設備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封閉可靠,不使用線孔應用厚度大于2mm鋼板密封。
10、檢驗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要求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完整性,檢驗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出產品要求值。
11、各類防爆電機不許可頻繁開啟。
12、電器設備運行時發生下列情況,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方法停機,并通知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檢驗和處理。
(1)負載電流忽然超出要求值或確定斷相運行狀態時。
(2)電機或開關忽然出現高溫或冒煙時。
(3)電機或其它設備因部件松動發生摩擦產生響聲或冒火星。
(4)機械負載出嚴重故障或危及電器安全。
10.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驗中發覺異常現象應立即通知電器維修人員處理,并將發生問題和事故做具體統計。
11、控制儀表、檢測儀表、電訊等設備,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沒有其它缺點。
12、在爆炸危險場所中嚴禁帶電檢修電器設備和線路,嚴禁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些人工作,嚴禁合閘”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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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了防止在爆炸危急區域中,由于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急溫度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實行平安技術與管理的防范措施,以愛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平安,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全部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平安技術管理、檢驗檢測、檢修及維護保養管理。
3.氣體爆炸危急場所的分級
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急程度的大小分為三個區域等級。
3.1級區域:在正常狀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地、短時間頻繁地消失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3.2級區域: 在正常狀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消失的場所。
3.3級區域: 在正常狀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消失,僅在不正常狀況下間或短時間消失的場所。
4. 防爆電氣設備一般平安規定
4.1 爆炸危急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必需具備不引燃四周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 爆炸危急場所用的防爆電氣設備,須經有資質的的鑒定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 各種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應設置標明防爆檢驗合格證號和防爆類型、等級的銘牌,在設備的明顯處應有防爆檢驗標志和防爆類型與等級的永久性標志。
4.4 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分組與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參數及符號亦相同。
4.5 防爆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應符合規范要求,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急溫度。
4.6 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應符合《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爆炸危急場所電氣平安規程》的要求。
4.7 爆炸危急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急性較小的區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 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急溫度的場所。如不行能時,應實行相 應的愛護措施,以滿意這些場所的平安要求。
5.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
5.1 一般平安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
防爆電氣設備應按制造廠規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設備上的愛護、閉鎖、監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和牢靠性。
在爆炸危急場所維護檢查設備時,嚴禁解除愛護、聯鎖和信號裝置;故障停電后未查清緣由前禁止強送電; 嚴禁帶電對接電線(明火對接)和使用能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的內部必需切斷電源,并掛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內部送電前,必需檢測內部及環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確認平安后方準送電。
新設備在安裝前宜解體檢查,符合規定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分日常運行維護檢查、專業維護檢查和平安技術檢查三種。
5.2 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防爆電氣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境的清潔,清除有礙設備平安運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應指定人員常常檢測設備四周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的最高溫 度和溫升的規定。
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象。聲音應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定。
運行中的電機應檢查軸承部位,須保持清潔和規定的油量,檢查軸承表面的溫度,不得超過規定。
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彈簧墊圈是否齊全緊固,不得松動。
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密封牢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鋼板密封。
設備上的各種愛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應齊全完整。
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愛護罩的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定值。 在爆炸危急場所除產品規定允許頻繁起動的電機外,其它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起動。
電氣設備運行中發生特別狀況時,操作人員可實行緊急措施并停機,通知專業修理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覺的特別現象可以處理的應準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通知電氣修理人員處理并將發生的問題或事故,均應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 5.3 專業維護檢查
更換照明燈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都必需符合設計規定的規格型號,不得任憑變更。
清理掌握設備的內外灰塵,進行除銹反腐。 檢查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完好狀況。
檢查接地線的牢靠性及電纜、接線盒等完好狀況。
停電檢查電器內部動作機件是否有超過規定的磨損狀況以及接線端子是否堅固牢靠。
檢查各種類型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參數及本安電路參數。 檢查掌握、檢測儀表和電訊等設備和愛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平安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牢靠、有無其他缺陷。
檢查設備運行記錄或缺陷記錄上提出的問題,能準時處理的應準時處理,消退隱患。不能處理的應準時上報。 6.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
6.1 一般平安規定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應由指定專業修理單位負責檢修。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檢驗人員,應進行防爆電氣設備修理學問的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方可擔當檢修和檢驗工作。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后, 由檢修人員填寫檢修記錄并須經防爆專業質量檢驗人員進行檢驗,簽發合格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急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本安線路除外) ,禁止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隔爆外殼的檢修應按國家現行技術規定進行。檢修時不得對外殼結構,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質及尺寸進行修改更換。必需修改更換時,應在保證設備原有平安性能的狀況下,取得對該產品原鑒定檢驗單位同意后方可改動。
在爆炸危急場所需動火檢修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需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6.2 小修
小修除進行上述日常運行維護和電氣維護檢查的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清除設備殼內外灰塵、污垢;
更換或修理易損耗的零部件和緊固件;
修理或調整設備的操作機構和閉鎖裝置;
清理隔爆面、除銹,涂敷薄層防銹油脂,并檢驗隔爆面完好程度;
測量隔爆面間隙,檢查外殼完好狀況;
測試絕緣電阻和檢驗電氣系統;
修理或更換電氣系統個別零部件;
充油設備取油樣,做化學分析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
檢查設備各接線部位有無松動和其它缺陷,并進行修理。
6.3 中修
中修除進行小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設備解體檢查,徹底清掃;
處理外殼由于受外力損傷而發生的局部變形;
全面檢驗電氣、機械結構,修理或更換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進行除銹并測量隔爆間隙;
加強和處理電動機、變壓器的繞組絕緣;
依據需要轉變電機、變壓器內部接線方式;
校檢、整定繼電器愛護裝置的整定值和儀表的精確 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試驗;
外殼空腔器壁涂耐弧漆,殼外表面涂防銹漆。
6.4 大修
大修除進行中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外殼隔爆件的更換和修理,進行必要的水壓試驗;
進行電機端蓋止口鑲套、更換端蓋以及轉子軸鑲套、焊補等修理;
更換磁力起動器或饋電開關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線;
重繞電機、變壓器的繞組;
調整試驗各種繼電器愛護裝置的特性;
按規定進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強度試驗和檢測、掌握、愛護裝置的調整試驗;
更換局部范圍內的電纜線路、鋼管配線;
進行電纜線路、鋼管配線固定部件更新和進行外皮的除銹刷油。
7. 建立設備檔案
公司應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檔案。從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缺陷處理、事故修復、革新改造,直到設備的防爆降級、報廢,應將各個不同時期的各種技術數據,收集齊全,整理歸檔,以便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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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防爆電氣設備的選用與驗收:
1、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電纜等)的選用要嚴格根據《煤礦平安規程》有關規定執行,必需選用有“防爆設備生產許可證”的廠商供應的產品,由機電科詳細負責。
2、防爆電氣設備的到貨和入庫,必需附有《產品質量合格》,《防爆合格證》和《煤安標志證書》,并有“ma”標志。
3、新到貨和檢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需根據《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和《電氣設備完好標準》進行驗收,由專職防爆檢查員檢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簽發《防爆合格證》方可入庫。大修后的防爆電氣設備及電纜,必需由檢修單位出具《檢修質量合格證》。
其次條防爆電氣設備入庫后,必需實行防淋雨,防潮濕措施,嚴禁非專業人員隨便開蓋,更不準拆卸和其零部件。
第三條防爆電氣設備的發放、入井、運輸及安裝:
1、防爆電氣設備發放時,必需由防爆檢查員對設備進行防爆性能檢查,簽 “防爆合格證”和“入井證”后,方可入井。不符合防爆標準要求的嚴禁發放。
2、無“防爆合格證”禁止發放,由保管員把關。 3、運料隊要嚴把機電設備的入井關,無“入井證”禁止裝車下井。
4、使用單位在安裝防爆電氣設備前,要認真檢查設備完好狀況,確保設備完好無失爆,否則不得安裝使用。
5、安裝質量要符合《防爆電氣設備檢查標準》相關要求。
6、設備管理人員發放各隊組所領取設備時,需要經機電礦長、機電科科長或機電科副科長批示,才能發放。
7、各單位不準隨便拆卸備用設備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別狀況必需經機電礦長和機電科有關領導批準后拆取。
第四條防爆電氣設備使用過程的.檢查與維護:
1、防爆電氣設備的檢查:
(1)對防爆電氣設備外觀防爆性能的檢查,使用單位每班至少檢查一次,掩蓋率100%,機電科防爆檢查組每周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各使用單位對查出的問題,要落實到位,責任到人,機電科檢查人員要對查出的問題準時與責任隊組三定,嚴格執行“專人檢查,專人落實”制度,對隊組隱患處理狀況進行復查。
(2)對防爆電氣設備內部防爆性能的檢查,必需嚴格根據相關規定執行,機電科對全礦防爆電氣設備開蓋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檢查掩蓋率100%。
電氣車間管理制度 10
1、加強對井下電氣安全工作的領導,建立建全必要的防爆管理小組和小型電器管理小組等,班組要有安全檢查員。
2、嚴格把好入井電氣設備的檢查、驗收關、不符合使用的不得入井使用。
3、必須嚴格執行《停、送電制度》、《井下電工操作規程》及有關電氣管理制度,不得違章操作,違章處理故障。
4、嚴格把好電氣設備的防爆關,防爆性能應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嚴格把好過流,漏電、接地三大保護,定期檢查和試驗,不符合保護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6、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應符合使用要求,絕緣電阻小于使用要求的`電氣設備,不得入井,不得繼續使用。
7、對發生的電器事故,應堅持“三不放過”原則,認真分析、研究,并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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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電氣工作人員必需仔細遵守和執行以下規程:
1、電子工業部1987年1月頒發的《電氣安全工作規程》。
2、水利電力部1978年6月頒發的《電氣防火規程》。
3、能源部1991年9月頒發的《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4、本公司制定的各種有關電氣安全規程、電氣設備拆修標準工藝等。
其次條電氣作業人員的根本條件
1、電工屬特種作業,必需年滿十八歲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身體安康,沒有阻礙本工種作業的禁忌等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仔細負責具有本專業所需安全生產專業技術學問及實踐閱歷。
4、必需經過有關部門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后取得操作證者,方可操作。
5、凡對電氣設備進展安裝修理、撤除工作,必需由持有操作證的電工嚴格根據電氣安全技術規程規定進展工作。
第三條電氣人員工作必需遵守以下事項:
1、特種作業操作證必需隨身攜帶,隨時承受有關部門的檢查,特種作業操作證不準涂改和轉借他人,喪失應馬上聲明,向安全生產監察部申請補發。
2、未經電力主管單位批準,電氣人員不得私自改裝或安裝電氣設備。
3、各單位調入電氣工作人員時,必需查清是否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如有還必需在所從事電氣作業崗位上跟教師傅學習半年以后,方準獨立從事電氣作業,否則不準從事電氣工作。
第四條凡電氣工作人員不準從事以下違章作業:
1、私自設置臨時用電設備或不經批準架設用電線路。
2、讓電器帶病特別運行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器材。
3、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冒險作業、不聽勸阻或唆使他人違章作業,用低壓測驗器具測試高壓設備電源或線路。
4、存在各種事故隱患、漏洞,經有關主管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后仍拖延不改。
5、值班時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擅自動用變電間、低壓間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滅火工具。
7、在變電間、低壓間內存放易燃、易爆油類及長、大及無關物品。
8、對愛護裝置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起封、起印、私自調動。
9、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單人巡察高壓,進入高壓遮攔以及單人執行配電室開關和線路停、送電操作或倒閘操作。
10、安裝手持式電開工具和安裝臨時配電箱不裝或裝不符合要求的漏電愛護器。
11、不嚴格履行停送電手續、不進展檢查確認而隨便送電。
第五條架設的臨時線路應符合以下要求。
1、臨時線路必需保證絕緣性能良好,使用負荷正確,接頭處包扎完好,全線無暴露。架設高度必需符合安全要求。
2、實行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戶內離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戶外不得低于3.5米。架設時需要設專用電桿或專用瓷瓶固定,制止在頂棚、樓上、腳手架上或其他擔心全的地方掛線,嚴禁在有高壓線、易燃、易爆、刺割、腐蝕、澆鑄、輾壓等場地架設臨時電氣線路。
3、臨時線一般不得任意拖地,如的確需要拖地應加裝牢靠的安全套管,以防止移動磨損、輾壓或割斷電線。
4、臨時線與設備水管、門窗等安全距離應保持0.3米以上,跨越交通路口不得低于6米,并用電桿和瓷瓶固定。臨時線地面架設需要跨越交通道路時,必需在外面加鋼管埋置地面以下。
5、安裝好的臨時線路,未經技術治理部、安全生產監察部同意,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擅自改動或搭接其它臨時線。
第六條電氣安裝檢修安全規定
1、電氣檢修工作一般應停電進展。如特別狀況必需帶電作業時,應有妥當的'安全措施,并須經所在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在電氣技術人員的監視下方可帶電作業。
2、在停電、送電時,應嚴格按用電規程規定執行。
3、全部停電和局部停電的電器檢修工作前,應安裝防護裝置(掛警告牌和臨時接地線)。在拆裝接地線時,應按電氣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執行。
4、對高壓電氣設備檢修和維護工作必需貫徹執行工作票制度,同時嚴格根據專用規程執行。
5、高空作業時,必需系安全帶,戴好安全帽,穿好防護鞋等個人防護用品,確保人身安全,人體與帶電體必需保持安全距離。
6、檢修機電設備時,應先由電工填寫《檢修工作票》,履行停電手續,在驗電、放電確認無誤,做好封地后再拆電源,且必需在電閘手柄上掛“有人檢修不準合閘”的警示牌,防止有人誤合電閘送電發生人身事故。
7、檢修生產設備時,必需首先由崗位工履行停電手續,將需要檢修的電源確認,并斷開電源開關,掛好“有人工作,制止合閘”停電牌。經電工檢查確認無誤,由崗位工打好閉鎖,方可作業。
8、巡察或修理電源線路時,無論電源線停電與否,均應視為有電或隨時有來電的可能;對線路故障點必需當有電對待,必需制止任何人靠近線路斷落點,在8米以外留專人看管并快速報告上級妥當處理。
9、現場接檢修電源時,必需明確責任人,一種電氣開關只能掌握一臺電氣設備,嚴禁一閘多用。
電氣車間管理制度 12
1、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xxxx公司電氣作業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要求,目的是為了保證電氣運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本制度適用于xxxx公司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護的管理。
2、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電氣安全管理的領導工作。
2.2、設備安全課負責電氣安全的歸口管理,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檢查(結合安全內審、外審每年不少于兩次)。
2.3、機械動力廠負責組織、實施電氣設備的搬遷、安裝和調試;
2.4、技術部負責電氣設備技術改造項目的初審。
2.5、生產部負責新購電氣設備的審核和立項。
2.6、管理部負責電氣設備的購置和廢舊電氣設備的.處理。
2.7、電力使用部門負責本單位電氣設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確保電氣設備性能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3、管理內容
3.1、電氣系統的設計、安裝、改造
3.1.1、電氣系統的設計、安裝和改造必須嚴格執行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3.1.2、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電力設計、施工和驗收應按集團公司Q/PG G19G.009-20xx《“三同時”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
3.1.3、選購的電氣設備和元件必須是通過安全認證的產品。
3.1.4、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包括委外設計施工)和改造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3.2、電氣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3.2.1、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運行、檢修、試驗的工作人員應符合Q/PG G19G.015-20xx《特種設備及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從業人員應沒有視覺、聽覺障礙;沒有高血壓病、心臟病、癲癇病等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2.2、電氣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電氣知識,熟悉有關電氣設備性能及參數,嚴格按照“低壓用戶電氣裝置規程”要求進行作業,并定期參加特種作業人員復訓。
3.2.3、電氣作業人員應熟練掌握緊急救護方法,會正確使用電氣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
3.3、無論高壓設備帶電與否,值班員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有必要移開遮欄時,必須得到批準,并有監護人員在場,同時采取安全措施,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3.4、接地和防雷
3.4.1、每年雷雨季前設備安全課負責組織對廠區建筑物防雷設施進行測試,并由市防雷技術中心出具“防雷檢測記錄”;機動公司負責對電網接地進行測試,填寫“高壓電網接地檢測記錄”表并存檔,對不合格的須采取措施恢復其性能。
3.4.2、各用電部門負責本部門使用設備的接地電阻和絕緣電阻的檢測(每年春季進行一次),填寫“單臺設備接地、絕緣檢測記錄”表,其記錄歸檔。
3.4.3、電氣設備外殼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其接地電阻一般應≤4Ω,特殊用途的地方按有關規定執行,接地線顏色為黃綠雙色。
3.4.4、架空線和進戶線應設有重復接地,其接地電阻應≤10Ω。
3.5、用電安全管理
3.5.1、機械動力設備和易發生危險的移動式電氣設備(如電焊機、電爐、切割機等)不得帶電搬運,人離開崗位應關停設備,切斷電源;移動式電氣設備定期由專業人員進行絕緣電阻等項目的檢測(每季度一次,具體內容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指南” ),并填寫相關記錄,其記錄歸檔。
3.5.2、電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必須可靠地與電網PE線連接,零線與地線必須分開;接地線截面要符合標準,維修時應全面檢查。
3.5.3、在易燃易爆場所和倉庫里的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規定。產生大量粉塵、氣體的工作環境,應使用密閉式電氣設備,且不準架設臨時線;在工作場所須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3.5.4、架設臨時電源線按Q/PG G19G.018-20xx《電氣臨時線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的規定執行。
3.5.5、各單位的電氣箱、柜、板須編號,1.2m內禁止堆放物品,自行定期檢測和記錄,其記錄歸檔。
3.5.6、配電箱的閘刀開關,禁止帶負荷拉開。
3.5.7、嚴禁帶電作業,在特殊情況下必須帶電作業的,應嚴格按Q/PG G19G.017-20xx《危險作業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由熟悉技術且技術等級高的電工進行監護,帶電作業者應穿戴和使用完好的安全防護用品和絕緣工具。
3.5.8、電氣設備發生事故時,由設備安全課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做到“四不放過”,電氣作業人員應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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