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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包工管理制度

      時間:2025-09-22 15:10:35 賽賽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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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包工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外包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外包工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外包工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為明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由集團公司招標確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安全資質審查,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

        公司所屬二級單位自主確定的'外包工程施工隊伍安全資質審查由駐礦安全監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

        第三條資質審查要杜絕無證施工、越級承包、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要嚴格審查施工隊伍是否按相關規定配備有專門的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有證的特殊工種;要嚴格審查施工隊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

        第四條合同或安全生產協議簽訂要明確各自的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并由駐礦安全監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檢查其履行情況。

        第五條由二級單位總工程師或由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公司關于“一工程一措施”等技術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六條由駐礦安全監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費用、安全設施、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等是否正常使用。

        第七條由駐礦安全監察處長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做好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八條生產及基建礦井簽訂井下施工的安全生產協議后10日內報集團公司安全管理部備案,安全管理部負責對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執行,解釋權屬水礦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外包工管理制度 2

        為認真貫徹執行電力部《關于安全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強承包工程及外包工、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明確安全責任,杜絕以包代管,防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內容與規定:

        1、不論采取何種承包形式,在承包合同中要有明確的安全要求和質量標準,以及發包和承包雙方對安全應負的責任,并制定出切合實際的安全技術措施。

        2、在進行新建、改建和重要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主辦部門應有安監人員參加。

        二、安全要求:對外單位的安全要求:

        1、承包單位應有上級勞動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安全合格證和施工合格證),具有法人資格。在進行資格審查時,必須有安監人員參加;

        2、承包單位應有能勝任承包任務的領導班子,熟悉承包工程及施工現場有關安全要求的技術人員和熟練工人,以及完善的施工機具和安全防護設施;

        3、承包單位必須準確認真執行發包方有關規程制度、安全要求和技術措施;

        4、要有安全監察機構和施工質量監督系統;

        5、接受發包方安全監督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6、對有可能造成觸電、停電、誤動和其它事故的`任務,應同發包方共同制定施工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明確責任,經安監人員審查,主管熱電副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7、開工前要履行工作票手續。必要時在發包方指定的監護人監護下進行工作;

        8、外包工程施工隊伍進入生產現場前,要進行安全教育,經安監部門認定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三、對外包工、臨時工的安全要求:

        1、各專業所用外包工、臨時工,經人事部辦理用工手續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工作。用工部門必須明確專人負責安全管理,每天對其進行安全教育,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項。發生不安全情況按“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統計考核用工部門;

        2、用工部門要對外包工、臨時工加強管理,并給予必要的關心和支持。外包工、臨時工應自覺遵守公司各級安全制度,接受安監人員的檢查指導。如有違章作業,安監人員有權制止,直至停止其作業,并予以處罰。由此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損失由承包單位負責。

        外包工管理制度 3

        1、項目部在招用外包隊伍時,必須由安全部嚴格審查其安全資質,末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單位,嚴禁錄用。

        2、安全資質審查應在每年初及新工程開工前進行。資質審查不得善自降低標準、簡化手續,不得逾期不辦。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人身死亡事故的外包單位,不得繼續使用。

        3、外包單位資質審查內容:

        3.1、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3.2、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3、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施工簡歷和近年安全施工記錄。

        3.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3.5、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30人以上的分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分包單位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

        3.6、取證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3.7、相應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4、外包單位組織進場的職工凡體檢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殘、童工堅決清退,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在開工前,組織外包單位職工進行安全培訓和考試,告知企業內部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凡增補、調換和更換工種的`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安全部的安全培訓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外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和全部手續審查合格后,安全部給外包單位職工辦理胸卡證(視工程時間長短而定)并在上崗時佩戴,胸卡證嚴禁轉借他人。

        7、外包單位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施工、技術、安全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外包合同的附件。

        8、外包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遵守項目部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服從本公司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安全部匯報工作。

        9、外包單位行政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責。外包單位的專職安監員應佩戴明顯標志。外包單位應將劃分的班組名單報公司安全部備案,班組長即班組兼職安全員。

        10、公司安全部根據有關制度組織外包單位參加安全檢查和安全工作例會,并及時向外包單位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并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

        11、對施工項目,設計到登高、動火、動土、焊接切割等相關危險作業時,外包單位應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經審批合格后嚴格執行。

        12、安全部有權對外包單位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情況進行監督。

        13、對負責人不服從安全部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的外包單位,公司將立即終止合同,限期退出并嚴禁重新錄用。

        14、公司與外包單位鑒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外包單位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外包單位承擔全部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安全部應參與調查,并按規定統計上報。

        15、公司預扣外包單位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發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百分之五十。

        16、對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外包單位和個人,項目部將按規定給予獎勵。

        外包工管理制度 4

        一、前言

        隨著醫療服務的不斷發展,醫院外包服務已經成為了醫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外包服務的引入,可以為醫院節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提醫院的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然而,外包服務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如服務質量不穩、安全風險等。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醫院外包服務,對于保障醫院安全、提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二、管理原則

        1、服務質量第一。外包服務的質量醫院服務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求外包服務提供商必須嚴格按照醫院要求提供服務,確保服務質量穩。

        2、安全第一。醫院外包服務涉及到醫療信息、患者隱私等敏感信息,因此,外包服務提供商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法規,確保服務安全。

        3、合作共贏。醫院外包服務醫院與服務提供商之間的合作關系,要求雙方在合作中相互信任、尊重、合作共贏。

        三、管理流程

        1、外包服務商的選擇。醫院應該根據自身的需求,選擇具有專業能力和信譽度的服務提供商,進行合作。

        2、合同簽訂。醫院與外包服務提供商應該簽訂詳細的合同,明確服務內、服務標準、服務周期、服務費用等。

        3、服務監管。醫院應該對外包服務提供商的服務進行監管,包括服務質量、服務安全等方。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情況,醫院應該及時進行改或終止合作。

        4、服務評估。醫院應該期對外包服務提供商的服務進行評估,評估內包括服務質量、服務效率、服務態度等方。

        四、管理要求

        1、服務內。醫院外包服務的內應該明確,包括但不限于醫療信息管理、醫療設備維、醫院清潔衛生等。

        2、服務標準。醫院應該明確外包服務的服務標準,包括服務質量、服務效率、服務態度等。

        3、服務周期。醫院應該明確外包服務的服務周期,包括服務開始時間、服務結束時間等。

        4、服務費用。醫院應該明確外包服務的.服務費用,并按照合同約支付。

        五、管理措施

        1、建立外包服務管理團隊。醫院應該建立外包服務管理團隊,負責外包服務的選擇、合同簽訂、服務監管、服務評估等工作ZFgG。

        2、建立服務質量監控系統。醫院應該建立服務質量監控系統,對外包服務的服務質量進行監控,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改。

        3、建立服務投訴處理機制。醫院應該建立服務投訴處理機制,對患者的投訴進行及時處理,并對投訴情況進行分析,改進服務質量。

        六、結語

        醫院外包服務的管理醫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對于提醫院服務質量、保障醫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因此,醫院應該真制外包服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以確保醫院外包服務的質量和安全。

        外包工管理制度 5

        1、目的和適用范圍

        為規范客戶服務中心外包隊伍在工作期間安全文明施工監督和管理行為,為實現施工過程中安全文明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編制依據

        總承包管理制度匯編文件《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家電網總〔2003〕407號)國家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法令、法規和政策。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不發生較大人身傷亡事故;不發生因外包隊伍施工導致的電網停電及設備事故;不發生工程設備損壞事故;不發生火災事故;不發生由于施工產生的投訴事件,不發生環境污染事件;不發生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創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場地,爭做安全管理標準隊伍。

        4、外包隊伍相關制度規定

        4.1、工作開始前

        4.1.1、形成班前會制度,布置當天工作內容及對工作中涉及的危險點進行安全交底。班前會內容要形成可查的臺賬,并且由施工人員全員進行簽字,客戶服務中心裝拆班負責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班前會開展情況和臺賬記錄情況。

        4.1.2、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必須在合格期內,如安全帽、絕緣地墊、個人工器具等。

        4.1.3、施工人員在工作現場前應穿統一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工作牌、工作監護人戴好工作監護袖套。

        4.1.4、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施工前應確認已經對該區域用戶進行標記輪換高志,應在需輪換的表箱旁貼好告知單,并告知相應的社區或小區物業。調表通知單應最少提前15天進行張貼。

        4.1.5、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電表安裝前應確認電源無電,并且有可靠明顯的斷開點。

        4.2、工作進行中

        4.2.1、在工作過程中施工人員應注意用有效手段隔離可能的危險點。

        4.2.2、工作過程中應注意施工工藝,電表相線和零線不能反接;相線和零線相應的進出線不能接反;電表接口螺絲必須逐個擰緊;電表與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相連的485接線必須正確,其螺絲必須擰緊;無線采集器或載波采集器電源線必須牢固,接通良好,不能反向。

        4.2.3、對于表計輪換工作,一定要注意裝接單上拆除電表表計局號要與實際安裝電表相對應,單上新裝電表表計局號應與即將安裝表計局號相對應,有條件的單上戶名應與實際用戶進行對應。

        4.2.4、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裝表過程中應做到裝接單上與要安裝表計對應、表計實際安裝位置與表箱位置圖或開發商在表箱上標出位置相對應、相應表計出線與相應空氣開關對應、空氣開關與實際送電用戶相對應,實現裝接單、表計、表位、空開、用戶全對應。

        4.3、工作完成后

        4.3.1、在工作完成后應立刻打掃施工現場,對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要及時清掃,避免由于表箱內雜物等產生著火等安全隱患,同時也避免居民用戶由于施工后現場臟亂產生投訴問題。

        4.3.2、對于表計輪換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表計輪換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抽查量為全部輪換表計的'15%,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為江偉或黃沁負責,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4.3.3、對于新裝批量用戶,在工作完成后,中心應對批量裝表的施工質量進行管控,現場管控班組為裝拆班,檢查量為全部二級負荷和全部三級負荷的20%-30%,主要檢查螺絲是否擰緊、485線是否接反、485接線是否牢靠、表計是否裝錯、極性是否反接等等,并詳細對表計、表位、用戶空氣開關及用戶家進行對應性排查,排查應認真填寫排查記錄表,并進行施工單位、檢查單位、用戶物業或負責人三方進行簽字確認。后臺采集管控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結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5、工作獎懲(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1、采集器的維護工作

        每名外包每日工作需要進行量化,無線采集器每日維護每人5到8個(非用戶數),載波采集器每日需要維護每人15到20個(用戶數)。根據成功率計算當日維護成果,無線采集器成功率在8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80%以下每降低10%,扣除5%的相應績效,如果維護成功率在80%以上,獎勵5%的相應績效;載波采集器成功率在70%以上算當日維護合格。維護成果低于70%扣除5%績效,在80%以上獎勵5%績效,在90%以上獎勵10%績效。

        5.2、表計輪換工作

        一是施工時間考核,應對外包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進行考核,輪換超過1天扣除績效10%,超過2天扣除績效20%依次類推。

        二是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8%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

        5.3、房地產小區的批量裝表

        施工質量考核,現場檢查和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9%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則按實際情況進行扣除相應績效。(相關績效部分需要進行探討細化)

        5.4、投訴工單

        根據工單內容及是否屬實進行相應的考核。

        6、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6.1、施工期間發生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必須立即口頭或電話報告工作負責人或相關負責人、必要時直接報告中心領導、市公司領導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24小時內提交出書面事故報告;并應嚴格依據有關規定,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6.2、事故的調查和處理,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執行。

        6.3、外包單位應在施工期間的事故月報和年報的報送程序,應按《國家電網公司安全事故調查規程》向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外,還應向中心安檢部門報送。

        外包工管理制度 6

        一、進場要求

        1、營業執照。

        2、經過年審的資質證書。

        3、安全資格許可證必須是市一級及各區縣勞動局頒發的。

        4、法人委托書。

        5、人員花名冊及內容(姓名、年齡、籍貫、身份證號碼)

        6、施工周期超過30天,必須辦理工地出入證(照片一張、身份證復印件、費用5元/人)

        7、進場的工機具必須在門衛處進行登記。

        8、施工前必須與總包單位簽訂安全包保責任書,服從總包單位的管理,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持操作證上崗,動火必須到安全組辦理動火手續。

        9、所有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現場內禁止吸煙,高空作業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系掛好安全帶。

        10、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腳下凈,做好成品保護工作。

        11、發生違章經教育、糾正不整改的單位,總包單位將進行罰款并責令其停工,嚴重者將終止合同。

        12、所有進場人員必須服從門衛管理,自覺出示證件。

        二、組織管理

        1、進場參與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作業人員的配備,其素質、數量必須與合同或協議規定相符。

        2、經本項目部確定認可的所報組織系統圖上的人員及數量不可隨意變動,必須常駐現場,不得兼其他職務。因故需要離開現場必須請假。

        3、現場體檢不合格及經教育培訓考試不合格者必須清退出現場。

        4、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不經我項目部批準不得更換,其有事離開現場必須經我項目部施工員批準。

        5、現場管理必須設置專職技術員、安全員、質量員、文件收發員、測量人員、試驗員,其數量必須滿足施工生產及項目部要求,否則每缺l人對分包隊伍罰款500元/人。

        6、從事現場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員、工長、質量員、安全員等必須在現場組織監督施工不得隨意離開現場,對經常不在現場的人員罰款300元/人,累計受到3次罰款者清退出現場。分包隊伍必須補足管理人員,素質必須達到工程要求。

        7、分包隊伍的任何人員必須尊重總包單位、業主(甲方)和監理單位人員,不得無理頂撞。違者對當事人視情節輕重罰款100元/人 次,并對分包隊伍處罰500元/次。

        8、分包隊伍管理混亂,經常出現違反管理程序或規定時間,不服從總包項目管理者,對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處300-1000元/次罰款,累計出現3次將分包隊伍驅逐出現場,分包隊伍必須另換其他人,保證施工的正常進行。如分包隊伍施工連續2個月達不到項目部要求或管理處于失控狀態,同樣驅逐分包隊伍現場負責人。

        9、 分包隊伍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必須準時參加我項目部組織的有關會議或活動,對無故遲到者罰款50元/人,對無故不參加者罰款200元/人。

        10、分包隊伍必須依據項目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報項目工程施工部檢查備案,否則罰款500元,并勒令在規定的時間內制定齊全。

        11、分包隊伍不得拒收、拒簽我項目所發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則罰款200元/次。如有異議可用回函解決。

        12、項目部的任何罰款無須分包隊伍簽字確認,我項目所發函件即為扣款依據。

        13、分包隊伍人員的增減、進出場、材料、機械設備進出場必須報項目工程施工部批準,然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14、必須嚴格執行項目部各項管理制度,及時填報各種表格及報表。

        15、任何施工現場布置必須有方案、有計劃并經項目部批準后方可實施。

        16、任何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現場管理

        1、所有分包隊伍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必須統一著裝、統一戴安全帽、并隨身攜帶出入證件。

        2、現場內的布置必須經過我項目部審批,所有標牌、標志的張貼懸掛,由項目部根據公司規定制作。

        3、 所有分包隊伍施工管理人員須著裝整潔,頭發理順,注意舉止行為。

        4、分包隊伍對公司的函件必須統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統一編號,并且有負責人簽字或單位公章,否則我項目部拒收。

        5、施工現場內嚴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開小爐灶。違者罰款300元/人。

        6、進入施工區域戴好安全帽,并符合規定,違者罰款10元/人 次。

        7、現場內嚴禁隨地大小便,違者罰款小便50元/人 次,大便200元/人次。

        8、愛護現場內的安全、消防、測量、照明設施及有關標牌等,違者罰款50元/人,并負責賠償損失。

        9、現場內嚴禁亂拋垃圾、煙頭、水果皮、廢紙等,否則每起罰款50元/人。

        10、必須保證所張貼懸掛標牌的完好,標識的顏色清晰無褪色。所堆放物品無論堆放時間長短,必須堆放整齊。

        11、施工現場、生活區嚴禁帶有金錢性質的賭博,酗酒行為,否則對分包隊伍責任人罰款200元/次。

        四、施工管理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成立現場質量保證體系明確;

        2、所有分包單位施工前報詳細的分項工程總進度計劃,并在施工過程中的每月24日由分包項目經理(隊長)報下一個月的月進度計劃,并根據實際進度情況隨時調整總進度計劃;

        3、所有分包單位在施工前,報相應的.各種資質證明一份,(包括:廠家資歷一套、安全許可證、特殊工種上崗證等)所有資歷符合要求后方可進場施工;

        4、所有材料(原材或半成品)進場后,分包單位現場技術負責人向分管技術負責人書面報驗,并附相應的材質證明資料原件一份(包括各種材質證明、合格證、準用證、材料檢驗報告、廠家試驗報告、廠家評定資料等)資料驗收合格后,進行進貨檢驗,合格并作好書面簽認后,方可安裝或使用;

        5、進入施工現場后需做復試或見證試驗的材料和工序,由分包單位取樣,但必須在技術人員和監理人員監督下進行;

        6、堅持“方案先行”,分包單位施工前,首先由技術負責人上報具體的施工方案給分管技術負責人,項目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

        7、分包工程的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單位首先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由分包質檢員按照項目資料報驗要求,以書面形式報項目部質檢員驗收,質檢員驗收合格后,報監理驗收,合格并書面簽認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

        8、 所有分包隊人員不得直接找監理、甲方、設計報驗,所有檢驗、試驗等均由項目總包單位報驗監理、甲方、設計;

        9、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圖紙、設計問題,由分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時向分管技術負責人反映,由分管負責人與設計、甲方、監理聯系,并辦理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10、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圖紙更改、洽商等,均由項目資料室按照資料管理程序,統一發給各相關分包單位施工技術負責人;

        五、安全生產管理

        分包隊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隊伍的班組長進行,并做好班組活動記錄,其班、組長存檔備查,及時反饋到項目工程技術部,工程技術部轉交安全總監。(其他規定在分包合同中列舉)

        六、質量管理

        分項工程質量不合格點控制在6%以內,依次驗收成優率100%;因此各分包單位必須依據此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質量保證體系和質量控制措施,并且報我項目部確認,方可執行。無此措施不得進行施工。

        1、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單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技術及質量標準的交底,并報項目部備案,否則將罰款50—100元/次。

        2、項目質量管理原則:分級控制,分段監督,統一申報。即:分包隊伍質量控制,項目部質量員進行質量控制。分段監督就是施工操作階段由分包隊伍質量員監督,施工過程中,項目部工程技術部的負責工程師進行質量監督,施工完畢后,項目部質量員把關驗收。統一申報就是由項目部向監理方、甲方申報。

        外包工管理制度 7

        為規范業務、勞務外包的管理,及時解決外包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保證用人的規范、合法性,特制定本辦法。

        第1條各部職責

        1、業務外包部門:根據項目實施、部門(項目)人員情況,確定發起外包需求;負責外包人員的工作、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外包人員管理辦法的擬定與修改;負責、協調外包合作渠道的拓展及具體合作的洽談;負責協調外包業務中個體人員的意外險種的上繳;負責監督外包業務的日常執行;

        3、財務部門:接受相關的外包合作備案,按相關協議辦理外包費用核算及結算;

        4、總經理:負責審批外包人員管理辦法;審核批準相關部門的外包需求。

        第2條外包人員定義

        外包人員是指公司因人員配置無法滿足日常工作、項目需求時,需臨時外雇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或個人到我公司或項目實施地提供相應勞務,由我公司對其派遣的人員進行任務分配、管理、監督。

        第3條外包范圍

        1、軟件開發、測試、美工等非核心業務;

        2、集成項目實施;

        3、公司其他可能增加的外包項目。

        第4條外包合作渠道要求

        1、法人企業:公司所有業務的人員外包無特殊情況均首選有法律主體、相關資質的企業進行合作,并且有權要求外包公司為其派出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發放工資,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意外險,規避用人風險。

        2、施工隊:特殊情況下,需與無主體的施工團隊合作時,施工隊必須指配具體人員負責與我方的溝通,并且負責施工隊內部的人員分工及管理。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施工隊成員辦理意外險。

        3、個人:因地點及應答時間等要求,可以選擇與個人進行合作。合作時間計劃超過15天的,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提請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意外險。

        4、無論與何種合作主體合作,用人部門(項目經理)必須配合人力資源部在合作前簽訂相關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力與義務、支付方式、人員更換、結算方式等內容。臨時性(15天內)外包的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可由項目負責人與其口頭約定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但必須將人員身份證、服務內容、結算方式等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做為結算依據。

        5、特殊崗位法律規定必須持證上崗的,外包公司或外包人員必須提供相關人員的證件原件及掃描件,無相關證件的不得雇用。

        第5條外包發起的具體流程

        1、軟件外包:軟件部門根據項目實施情況,合理安排人員,當現有內部人員無法滿足項目開發需求時,提前一個月提交由總經理簽批的《項目外包申請單》至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情況選擇2—3家外包合作公司推薦至軟件部門。軟件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名單,與人力資源共同組織對外包公司的合作洽談、考察,并共同確認最終的合作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2、集成項目外包:系統集成項目在項目立項時應根據項目類型預估是否有外包需求,如有需求,項目經理需將預計的外包費用一同在項目費用預算表中列出報總經理或主管經理審批。系統集成項目的外包合作渠道由系統集成部推薦,與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人力資源部負責與外包公司辦理合作協議的簽訂。

        3、其他臨時必外包:臨時性(15天內)外包且外包總費用在3000元以內的,需經部門主管同意且報相關信息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后方可執行。時間超過15天,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均需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審批后方可執行。

        4、保密項目的外包:業務外包內容涉及保密事項的,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外包,并且根據保密的具體要求,由人力資源部與外包公司或個人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

        第6條費用結算

        1、以工量為結算單位的,依據項目進度及相關協議支付外包費用。

        2、以出勤天數為結算單位的,在支付外包費用時,業務外包部門需提供外包人員出勤情況表作為結算的依據。

        3、為真實反應相關費用成本,與法人單位及施工隊合作的業務,合作方必須為公司開具正式發票。臨時的個人外包業務,確因個人無條件開具票據的,相關業務外包部門需提前與財務部門溝通解決方法,財務部門同意執行的'方可辦理支付,未與財務部門溝通直接辦理支付的,財務部門有權予以拒絕。

        4、所有的外包費用,均需由業務外包部門填寫相關付款申請,經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憑相關要求單據由財務部統一進行結算。臨時雇工,需由項目經理現場現金結算的,需作好相關簽收手續,簽收單需由雇員本人填寫,列明結算內容及實際金額。無相關簽收單據的,財務部門有權拒予確認該筆費用。

        5、外包的相關費用,計入相關部門、項目費用成本中。

        第7條日常管理

        1、外包項目人員由該項目對應的公司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2、業務外包部門或項目經理應做好外包人員出勤情況的登記;

        3、業務外包部門需在第一時間對外包人員宣講公司安全操作要求、保密要求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并要求外包人員嚴格執行。

        4、業務外包部門對外包業務的質量、進度負第一責任,應實時對外包人員的服務質量進行要求、監督,發現外包單位或個人的工作不能較好或無法滿足公司相關要求時,及時提出更改要求,提出更改要求后相關人員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應向外包公司、施工隊或公司人力資源部提出更換人員或中止合作的要求,以保證項目按時、按質完成。

        第8條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報公司管理會議討論后由總經理簽批發布。

        外包工管理制度 8

        一、總則

        (一)為加強和規范醫院外包業務承包商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醫院范圍內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實行統一考核監管。

        (三)本制度主要內容包括:基本原則、考核科室義務、考核工作流程。

        二、基本原則

        (一)各承包商嚴格遵照合同內容執行,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規定,履行合同義務,承擔相應安全生產責任。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其工作進行監督考核管理。

        (二)各承包商如遇到問題需要與其他科室聯系,及時與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溝通,由外包業務科室或部門負責與醫院其他科室聯系。

        (三)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一旦發現承包商未按規定執行合同內容,一般情況可提出警告,限期改正;如有嚴重違約申請科室或部門可匯報分管領導后,由醫院辦公會決定是否重新招標更換承包商。

        三、考核科室義務

        (一)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為業務外包的職能主管部門,負責醫院單位范圍內業務外包管理制度的貫徹與調整。

        (二)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為業務外包的主要執行部門,負責業務外包承包商的`考核、監管工作。

        (三)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的項目負責人員為外包業務承包商的考核管理成員,負責安排人員進行監管、記錄外包業務承包商的日常工作,進行現場指揮和協調工作。

        (四)醫院審計部門負責工程審計工作。

        (五)如承包商未按合同規定進行工作,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未及時發現情況,出現問題由承包商負主要責任,醫院根據情況,酌情對相應科室及相關人員按照醫院相應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四、考核工作流程

        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對承包商來院施工進行考核管理。考核內容包括:

        (一)承包商施工前提供相應資質證明,保證施工人員的業務水平。

        (二)外包商施工過程中,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應當對其工作進行日常考核管理,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專門人員對承包商的工作進行日常監督考核。

        (三)承包商嚴格按照合同,并遵守相應法律、法規及生產標準進行安全作業,考核管理人員如發現承包單位有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或是未按照合同施工等情況應當立即匯報科室負責人,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應要求承包單位立即整改;情節嚴重的報分管領導,并要求承包商停止施工或者終止外包合同。

        (四)承包商在施工期間如未按照要求施工,并對醫院設施或是財產造成損壞,應照價賠償,并處罰金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五)承包商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在合同規定范圍內完成工期,如未按合同規定執行,應按合同要求交納相應違約金。

        (六)如承包商在承包期內如遇到不可抵抗力,或因醫院內部問題未能按照合同施工完成任務,可由外包業務申請科室或部門匯報分管領導后,相應延長其工作期限。

        外包工管理制度 9

        一、總則

        1.為了加強醫院外包業務管理,規范業務外包行為,防范業務外包風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借鑒業內同行經驗,制定本制度。

        2.業務外包,是指單位利用專業化分工優勢,將日常經營中的部分業務委托給本單位以外的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承包方)完成的經營行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項目外包。

        3.外包業務通常包括保潔、保安、物業管理等。

        二、部門

        院辦公室負責外包業務總體管理工作,明確1人具體負責。紀檢監察室、審計科履行外包業務遴選、管理等過程中的監督職能。相關業務的原主管部門為外包業務開展情況的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外包單位日常監管、工作考核等任務。具體如下:總務科負責保潔、食堂監管;保衛科負責安全保衛監管;后勤服務中心負責物業管理服務的監管。

        三、不相容崗位

        1.外包的立項與審批;

        2.外包方的選擇與審批;

        3.外包的執行與驗收。

        四、業務外包管理風險

        1.外包范圍不合理,核心業務外包,可能導致單位失去競爭優勢。

        2.外包價格確定不合理,承包方選擇不當,可能導致單位遭受損失。

        3.業務外包監控不嚴、服務質量低劣,可能導致單位難以發揮業務外包的優勢。

        4.業務外包存在商業賄賂等舞弊行為,可能導致單位相關人員涉案。

        五、外包業務項目評估和審核制度

        1.制定及審核實施方案

        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根據對外包業務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場成熟度等標準,合理確定業務外包范圍,制定外包實施方案;并根據是否對單位運營有重大影響對外包業務實施分類管理,以突出管控重點。

        單位根據年度預算以及工作,對實施方案的重要方面進行深入評估以及復核,包括承包方的選擇方案、外包業務的成本效益及風險、外包期限、外包方式、員工培訓計劃等,確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僅限于業務外包范圍、方式、條件、程序和實施等內容,避免將核心業務外包,同時確保方案的完整性。

        單位制定外包方案時,應聽取外部專業人員對業務外包的意見,并根據其合理化建議完善實施方案。

        單位應建立完善業務外包審核批準制度,明確授權批準的方式、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各層級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權限審批。

        在對業務外包實施方案進行審查和評價時,應當著重對比分析該業務項目在自營與外包情況下的風險和收益,確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招標及選擇承包方

        公司根據不同業務范圍,組成有相應專業人員構成的承包方評估小組,并對外發布投標公告,與候選承包商建立聯系,發放外包項目競標邀請書及相關材料。

        參與競標的候選承包商應在指定期限之內提交投標書及相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項目解決方案、實施計劃、資源配置、報價等。單位引入競爭機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用招標方式等適當方式,擇優選擇承包方。

        評估小組應通過實地調研等多種方法,候選承包方的合法性、專業資質、技術實力、質量環保意識等情況,并考察候選承包方從事類似項目的成功案例、業界評價和口碑;同時綜合考慮單位內外部因素,對業務外包的成本進行測算分析,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調研結束后,評估小組應編制考核,提交單位領導審批。

        單位根據評估小組反饋的各種信息,從候選承包方中做出選擇,并建立嚴格的回避制度和監督處罰制度,避免相關人員在選擇承包方過程中出現受賄和舞弊行為。

        3.簽訂業務外包合同

        在訂立外包合同前,充分考慮業務外包方案中識別出的重要風險因素,并通過合同條款予以有效規避或降低。

        在合同的內容和范圍方面,明確承包方提供的服務類型、數量、成本,以及明確界定服務的環節、作業方式、作業時間、服務費用等細節。

        在合同的權利和義務方面,明確單位有權督促承包方改進服務流程和方法,承包方有責任按照合同協議規定的方式和頻率,將外包實施的進度和現狀告知單位,并對存在問題進行有效溝通。

        在合同的服務和質量標準方面,應當規定外包商最低的服務水平要求以及如果未能滿足標準實施的補救措施。

        在合同的保密事項方面,應具體約定對于涉及本單位機密的業務和事項,承包方有責任履行保密義務。

        在費用結算標準方面,綜合考慮內外部因素,合理確定外包價格,嚴格控制業務外包成本。

        在違約責任方面,制定既具原則性又體現一定靈活性的合同條款,以適應環境、技術和單位自身業務的變化。

        4.組織實施業務外包

        在承包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應密切關注承包方的履約能力,采取動態管理方式,對承包方開展日常績效評價和定期考核。

        建立即時監控機制,一旦發現偏離合同目標等情況,應及時要求承包方調整改進。

        對各種意外情況做出充分預計,建立相應的應急機制,制定臨時替代方案,避免業務外包失敗造成單位服務活動中斷。

        有確鑿證據表明承包方存在重大違約行為,并導致業務外包合同無法履行的,應當及時終止合同,并指定有關部門按照法律程序向承包方索賠。

        切實加強對業務外包過程中形成的商業信息資料的管理。

        5.評價

        相關職能部門要對外包業務定期進行總結評價,充分了解各科室對承包方服務的反饋意見,與日常監管發現的問題匯總形成總結報告,作為會計核算和付款的依據。

        6.會計核算及控制

        單位財務部門應當根據合同約定和外包進度辦理結算業務。未到達合同約定的履約狀態的,財務部門有權拒絕付款,并及時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六、外包業務項目評估和審核程序(附后)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正當競爭法》

        3.業界同行有關制度

        外包工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為加強外來人員進入公司生產區的管理,確保安全。

        二、范圍

        適用于進入公司生產區的所有外來人員。

        三、負責部門

        綜合部、生產部、保衛科。

        四、管理規定

        1、各類外包合同中,必須訂有明確具體的安全內容和要求。

        2、外包單位人員進入生產區作業前,須由負責外包部門及外包單位負責人對其進行以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管理規定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規定進行登記。

        3、我公司與外包單位屬于甲方、乙方關系,按有關規定,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必須遵守本公司各項有關規定。

        5、外來人員中的電焊工、電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操作,其他專業工種也要有合格的業務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礎知識,普工、雜工等一律不得從事技術性的工作。

        6、外包單位在場區施工,運輸行車路線按合同規定,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0公里。

        7、從事起重、吊裝、搬運作業時,外包單位要設有安全監護人和明顯的安全標志,嚴禁利用公司管道、電桿、機電設備和建筑物等作為吊裝錨點。

        8、外包單位所用的木工圓鋸等噪音設備,不能超過九十分貝,以免影響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9、外包單位沒有安全防護裝置機電設備,不得在生產區使用。

        10、外包單位使用本公司電源時,必須事先向公司負責外包部門提出申請,再由外包部門按照規定辦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單位的露天機電設備,使用后必須及時切斷電源,并有封管措施。

        12、嚴禁非焊工動火、焊接工具不得轉借無合格證人員使用。

        13、氣焊工的乙炔瓶、氧氣瓶、明火點三者之間的距離,電焊作業的二次線、接地線搭掛,都必須符合安全操作規程規定。

        14、外包單位焊工動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時,須按本公司制度規定辦理動火手續。

        15、外包單位人員須進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貯槽)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化工部四十一條禁令中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作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報經分管生產的副總批準后,方可入內工作。

        16、外包單位人員進行高空、起重吊裝、動土打樁等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時,須報分管生產的副總審批,經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17、施工現場的各種防護設施,如護欄、設備預留口的蓋板、跳板、安全網繩、地溝、電葫蘆、樓梯、操作臺板等,未經本公司生產部同意,不得移動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與合同不同處或合同中難以包括的具體問題須經雙方妥善商定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后,方可進行。

        19、外來人員在作業中,不準將化工原料桶隨意拿來當腳手架,以免發生意外。多工種上下層交叉作業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顧措施,以防發生事故。

        20、外包單位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要注意保證施工現場道路和通道暢通。每項施工作業完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

        21、外來人員要遵守本公司禁煙制度,違反者按本公司制度處理。

        22、外包人員在裝卸化工原料及氣瓶時,須作到輕放輕卸、文明裝卸。

        23、外來人員未經有關負責人同意,不得隨意進入與作業無關的生產區域,不準動用生產工具、原料、設備、車輛、設施等。

        24、因外包單位人員在生產區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項損失及其后果,全部責任應由外包單位負責。

        25、本公司對外包單位及施工人員負責監督管理。

        26、外來人員進入生產區發生事故進行急診或須用救護車輛時,我公司有關部門應大力支持。

        外包工管理制度 11

        第1章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規范合理,約束參與外包人員的行為,確保公司信譽,并提升業務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員管理

        外包人員指承包單位派來負責具體項目實施的人員,公司外包技術支持人員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項目實施經理負責,項目經理共同參與。

        第2章過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員參與具體項目過程中,實施經理應密切關注和評估外包人員的工作能力,采取動態管理方式,對外包人員開展日常績效評價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確定績效承諾指標,月底由實施經理與項目經理共同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分。

        (2)一旦發現外包人員偏離工作目標等情況,應及時溝通,要求外包人員和承包方調整改進;對績效良好的外包人員,有權要求承包方給予員工獎勵。

        (3)我方項目管理人員有權按照項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關要求,落實項目外包實施全過程的.管控措施;

        2.2項目實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員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員詳細清單,詳盡提供人員姓名、性別、年齡、職務、工作簡歷等情況,信息必須真實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員上級負責人的聯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員工作情況反饋機制,本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負責人進行相關處理;

        (3)承包方派出人員必須執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從項目實施經理指導和日常監督管理,未按要求執行的外包人員,本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進行撤換;

        (4)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經理需定期主持召開項目實施工作總結會議,外包人員須匯報項目的工作進度和總結報告;

        (5)公司有權對承包方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進行處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換;

        (6)承包方派出人員造成公司財產損失或客戶公司財產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員給予賠償,情節嚴重者,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2.3人員管理要求

        (1)外包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資產管理、信息資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規定,如因個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譽受損、資產遺失或損壞,我公司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2)外包人員工作期間應自覺維護和監管本公司的資產或客戶公司的資產,若因個人原因造成的遺失或損失行為按相關公司規定進行賠償;

        (3)外包人員工作期間若遲到、早退、曠工或違反本公司員工管理規定,我方將予以申誡警告,情節嚴重者將通報外包方上級負責人予以處理;

        (4)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規定(本公司項目人員工作時間遵照客戶公司工作時間),除遇特殊情況并及時通知項目管理人員外,不得上班遲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員如需請假、休假或遇特殊情況未能上班,應在確保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時告知我方項目實施經理;

        (6)外包人員需服從因業務需求進行的加班,不得無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況需告知我方項目實施經理;

        (7)外包人員工作期間,要求著正裝或休閑職業裝;

        (8)外包人員需根據項目的實施需求完成規定的文檔編寫和資料整理,并保證信息資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員應每天提交工作日報,發郵件給社管實施郵件組和所在項目項目經理,包括解決的問題、碰到的困難、如何解決以及工作規劃。

        外包工管理制度 12

        一、外包人員管理:

        外包項目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規劃與審批,項目的招標由采購部負責,運營、檢查等日常管理工作由業務外包部門負責。

        二、外包項目的范圍。

        非本公司核心業務,僅做后臺支持而不創造營業額的工作、任何不提供高級發展機會的活動與業務,需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的業務都可采取外包的方式。

        三、外包項目的申請。

        各部門負責人根據企業發展的情況,需要將部分業務外包時,可以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外包工作內容,填寫《外包項目申請表》,經審查合格后進行公開招標或定向儀標。

        四、外包價格的核定。

        已確定的外包項目由業務外包部門牽頭會同計劃財務部等相關部門確定對外招標的參考價格和相關條件、制作標書。

        五、外包人員管理:招投標管理。

        由采購部組織外包項目的公告、招標會等相關的招標、評標工作,并與外包商簽訂合同,合同簽訂三日內將外包項目的有關資料報檔案室存檔。

        六、外包人員管理:外包期間的'質量管理。

        業務外包部門依據合同的規定負責該項目的日常考核與服務質量的監控工作,定期收集信息,并將相應的信息填入《外包服務質量統計表》與付款審批但一起作為付款的依據。

        七、外包人員管理:獎勵規定。

        對于在外包期間公司內部人員履行職責,認真執行合同,積極發現問題并反映問題,避免企業損失的相關人員,給予不高于節省部分10%的獎勵,單筆獎勵金額不超過1010元。具體獎勵比例由人力資源部確定。

        八、外包人員管理:處罰規定。

        1、對于未嚴格按招標程序進行外包項目,對采購部及相關部門負責人以“記過”處罰,并進行相應的罰款。

        2、合同期間,業務外包部門沒有履行職責定期檢查,及時反饋信息的,給予相關負責人處以101元罰款。

        3、對于財務人員收到相應信息為在付款時準確的體現,視情況的輕重給予相關負責人200元以上的罰款。

        4、外包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未達到合同的要求,存在服務質量問題,對公司形象、財產造成損失者,外包業務部門負責人未提出解決的辦法而由其他部門發現后,對外包業務部門負責人按人力資源制度的相關罰則給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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